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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景名筑18栋2单元楼顶违建
姓  名: 谢强** 提交时间: 2024-05-29 受理编号:  20240529193334383
主  题:  逸景名筑18栋2单元楼顶违建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乐河3期,逸景名筑小区,18栋2单元1602号业主在楼顶公共区域违建,违法修建鱼池,厕所,花台,违法改给水,和电路到楼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侵犯全体业主相关权益!且18-2-1602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另该问题于2023年11月26号由其他业主在天下峨眉app反应过该问题,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不属于违法建设,请相关部门再次核实,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是否存在包庇行为!如未得到妥善解决,全体业主将维权到底!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6-05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关于“逸景名筑18栋2单元楼顶违建”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4年6月3日,经我局执法三中队会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反映的地点位于逸景名筑18栋2单元楼顶,该处修建了鱼池和花台。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第八条“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的园林绿化规划,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之规定,不属于违建,现场未发现修建厕所的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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