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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人员态度恶劣
姓  名: 江女士** 提交时间: 2024-04-03 受理编号:  20240403091653526
主  题:  市场管理人员态度恶劣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领导好!位于兴隆街200号的贸易中心农贸市场内有一名男性市场管理人员,年龄大概40多岁,光头,该管理人员对待市场内的所有摊贩,尤其是每天临时摆摊卖菜的大叔大娘态度极其恶劣,可以说是嚣张跋扈,穷凶恶极,满口爆粗,且每天如此。该市场对于临时卖菜的地摊区域并没有具体的划分划线,大叔大娘的都是挨着路边有序摆放,并向该管理人员缴纳了摆摊费。 该管理人员每天只要看到大叔大娘的摆放不符合他的要求,一上去就是怒骂,甚至一脚踹飞大叔大娘的东西,或者把菜抱起来就扔飞,如果有人与他争论或者说他态度不好,他马上就满口爆粗,踢飞别人的菜,一副要打人的样子。我一年360天在该市场买菜,对于此人的态度行为早就忍无可忍,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此人对于这份工作也是厌恶至极,整个市场的摊贩似乎都是他的敌人。该管理人员也在大叔大娘那里买菜,他们因为惧怕他,就只有少收他的钱或者不收他的钱,他都欣然接受。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文明社会有这样的管理人员,那也是徒有虚名。 希望相关部门在百忙之中能派便衣在早上10点前走访贸易中心了解此人的行为以及调查了解其口碑,作出相应的处理! 感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4-08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市场管理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已收悉,我公司立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贸易中心农贸市场是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发展)的资产。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光辉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取得贸易中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您反映的贸易中心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系峨眉山市光辉食品有限公司的聘用人员,该市场管理人员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的行为。 收到您的反映后,峨眉发展高度重视,赓即联系承包单位峨眉山市光辉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责令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着力提升员工素质,规范市场管理行为。 2024年4月8日,我司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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