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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华苑社区语文由体育老师教出的问题
姓  名: 杨明东** 提交时间: 2024-04-02 受理编号:  20240402114517046
主  题:  红华苑社区语文由体育老师教出的问题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产生:   (一)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   (二)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根据业主自荐和小区党组织的建议等,在奉公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业主中进行推荐。   社区(村)党组织引导业主中的党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我们是碧桂园小区业主临时代表,正在筹备成立业委会。社区的人才把上述地方法规故意曲解,不但不帮忙,反而百般阻挠。上述法条的意思是必须满足(二)?????他们说必须成立小区党组织才能推荐业委会成员候选人。从去年11月申请开始,已过半年,卡了我们半年。退一步讲,就算成立党组织,不也是上级党组织,社区的法定职责吗????请书记和市长主持公道!!!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4-07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碧桂园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目前红华苑社区、绥山镇政府未收到开发商提供的相关申请、也未收到联名申请。 据了解,碧桂园小区现建成1400余套,已售出1300余套,入住500余户,在建400余套,入住率约28%,社区考虑到入住率不高,成立业委会业主投票时,可能出现选举不成功的情况。2023年10月中下旬,社区对接了开发商,将碧桂园小区目前要成立业委会的情况进行了沟通,告知开发商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但截止目前开发商仍未提供业委会成立的启动资金。 现红华苑社区已将《关于峨眉山市碧桂园小区成立业委会经费申请函》送达小区管理公司,待开发商提供筹备经费后将按流程组织成立业委会。 我镇社区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7日电话与您沟通,并再次告知您业委会成立的流程,您表示知晓,并表示如果资金无法解决,愿意自行出资。 感谢您的留言。 绥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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