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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您好!
我是原峨眉山市符溪镇黑桥村3组人,2009年响应政府号召,失地拆迁一次性交的15年社保,后外出上海务工至今,现符合上海落户要求,已落户上海(原户籍地交的社保申请转出).
事件原由:
2023年10.23下午14:02我致电峨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回复:这个特殊不可以跨省转出,一、可以将上海交社保转入峨眉山市平均计算后再转出现户籍地(上海市)二、满18周岁至拆迁签字期内年份可以转出现户籍地(上海),其余不可以出。
期望答复:
政策的那一条,那一条款不可以转移,望告知谢谢!
本人理解最近国家惠民政策 第二章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好像符合,不知对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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