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认定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现将《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认定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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