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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人员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人员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时间2020年8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二、复核范围全市所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1日)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25日)召开全市及各乡镇(街道)低保复核动员会,安排部署复核工作。(三)信息收集、个人申请阶段(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16日)。1.由乡镇(街道)牵头,村(社区)配合,10月16日前完成全市城乡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信息收集(包括低保成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上报市民政局。2.2020年10月16日前提出低保申请,逾期不主动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四)调查核实阶段(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1月30日)1.入户调查阶段(10月17日—11月20日)。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征地拆迁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安置情况和安置房屋、门市数量、位置、经营情况等。2.部门核实阶段(10月17日—11月20日)。市民政局将乡镇(街道)上报的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信息报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资产情况。3.乐山低定中心比对阶段(10月17日—11月30日)。市民政局将乡镇(街道)上报的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信息,报送乐山市家庭经济状况认证中心进行比对。(五)审核审批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1.乡镇(街道)审核上报阶段(12月1日—12月11日)。12月4日前完成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期满(7天)无异议,在12月11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市民政局。2.会审阶段(12月12日—12月18日)。市民政局与乡镇(街道)对所有低保人员进行会审。3.审批阶段(12月19日—12月31日)。市民政局结合入户抽查情况、乐山低定情况、会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审批通过的低保人员继续发放低保资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全面清退并停发低保资金。四、职责分工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市低保复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完成低保复核工作抽查和审批工作。完成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与村(社区)、组干部的信息比对。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置。市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平台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市委政法委:负责做好因低保复核引发的群众信访稳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征地拆迁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是否有经营性大型农机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征地拆迁未安置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房屋拆迁补偿存款及利息、过渡费等情况。市财政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是否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公安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的机动车辆信息。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等。市住建局: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房产信息。市信访局:负责来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进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峨眉山市管理部:负责核查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信息收集、初核、矛盾纠纷化解,核实征地拆迁低保人员及家庭成员安置房屋、门市数量、位置、经营等情况。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涉及面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本辖区的低保复核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程序开展复核,及时完成数据核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强化督查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相关单位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对复核工作不重视、宣传组织不力、工作推进迟缓,在核实比对、审核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市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三)建强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档案,长期公示城乡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定期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市民政局要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城乡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及低保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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