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优良水体保护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优良水体保护规划(2019—2022年)》已经2019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
峨眉山市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优良水体保护规划(2019—2022年)
第一章 水环境形势
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区域仍未达标
2018年峨眉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峨眉河、临江河、赶山河、双福河局部河段仍未达标。峨眉河出境段总磷指标不够稳定,水资源不足,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治理直接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离出境断面较近是主要原因,加之农药、化肥、农村生活等面源污染治理尚未见成效,加重区域水体污染程度;临江河出境段氨氮超标,区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乐九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尚未形成有效处理能力,城镇生活、工业排水对区域河段水质冲击较大,枯水期流量较小,水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在污染物集中排放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的双重作用下,临江河枯水期水质难以稳定达标;赶山河罗目段、桂花桥到胜利段总磷超标,沿程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沿程有洗涤企业、旅游餐饮、畜禽养殖排污口分布,加之河道流量较小,枯水期水质不容乐观;双福河中下游段总磷超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有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畅、个别畜禽养殖场存在漏排等问题,影响区域水质。
二、污染源治理尚不彻底,污染处置设施亟待完善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尚不到位。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还不够完善,老旧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污水处理厂(站)执行标准较低,与省上最新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站尚未有效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齐全,收集转运能力不足;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业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乐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尚处于调试阶段,管网配套不完善;工业结构不合理,“两高一资”工业企业占比偏重,增产不增污压力较大;局部区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还有待加强;局部区域工业企业布局不合理,临江河出境段3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集聚,出境断面达标压力大。
三、发展致使环境压力增大,发展与保护矛盾亟待解决
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口、产业进一步集聚,城市生活、生产污水大大增加,集中排放的废水造成部分河段达标压力增加,同时,“十三五”期间峨眉山市将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旅游关联服务业,大批游客拥入致使环保基础设施紧张,旅游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亟待解决。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峨眉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峨眉山市水污染防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统筹水陆,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实施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战略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质量导向,系统施治。以峨眉山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以水质达标改善提升倒逼任务措施,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水环境及水资源条件,全面涵盖治污减排、风险管控、生态保护、制度政策等措施。
(二)分区管控,突出重点。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实施流域分区管理。峨眉河、临江河、赶山河、双福河以改善水质为核心,抓住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和重点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其他流域以预防为主,重点关注风险管控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精细管理,责任落地。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求,在时间尺度上覆盖水质达标的全过程,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地表水优良水体水质保持平稳,一般水体水质稳步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达到100%,峨眉河、临江河、茅杆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城乡黑臭水体基本得以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保持为100%。水生态有所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得到充分保障。
(二)分年度目标
到2019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达到95%以上,临江河、赶山河、双福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峨眉河水质稳中趋好,其他主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
到2022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达到100%,峨眉河、临江河、赶山河、双福河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四、分区管控
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市域内水系分布状况、社会经济发展强度等客观实际,结合行政区划现状,将峨眉山市流域划分为10个控制单元,其中峨眉河中段控制单元、峨眉河下游控制单元、临江河中下游控制单元、双福河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水质尚未稳定达标,需要采取全面综合性的治理措施确保主要水体水质达标,是本次规划重点控制单元,其余6个单元水质良好,需要重点实施污染预防和保护。
峨眉山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划分表
| 水系 | 序号 | 控制单元名称 | 包含乡镇(街道) | 单元内主要水体 | 控制单元类型 |
| 峨眉河 | 1 | 峨眉河源头水控制单元 | 黄湾镇 | 峨眉河 | 预防型 |
| 2 | 峨眉河中段控制单元 | 峨山街道、绥山镇、胜利街道 | 峨眉河、虎溪河、赶山河、川主河、杨河、跃进渠 | 治理型 | |
| 3 | 峨眉河下游控制单元 | 符溪镇 | 峨眉河、凌河、罗河 | 治理型 | |
| 4 | 双福河控制单元 | 双福镇、绥山镇 | 双福河、粗石河、泥溪河、付耳河、白腊沟 | 治理型 | |
| 5 | 长滩河控制单元 | 桂花桥镇 | 长滩河、彭桥河、红旗河、标车子沟、土桥子沟 | 预防型 | |
| 临江河 | 6 | 临江河源头水保护单元 | 高桥镇 | 临江河、大溪河、观音河、张沟河、干山河、大沟河、沙柳河、沙溪河 | 预防型 |
| 7 | 临江河中下游控制单元 | 九里镇、罗目镇 | 临江河、冷水河、 | 治理型 | |
| 茅杆河 | 8 | 茅杆河源头水保护单元 | 龙池镇 | 茅杆河、龙池河、幼儿河 | 预防型 |
| 9 | 茅杆河下游控制单位 | 大为镇 | 茅杆河、后溪河 | 预防型 | |
| 龙门河 | 10 | 龙门河控制单元 | 龙门乡 | 龙门河 | 预防型 |
第三章 重点控制单元达标攻坚措施
一、峨眉河中段控制单元
健全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以渠代管,新建污水管道,将饿涝坝堰、茅草堰、名山路排洪沟、麻门堰、花秋堰、红星片区黄沽堰等渠道沿岸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对秀湖大道、就业街、范河前街、东部新区道路、万年路、滨湖西路、城北安置房道路、城北片区滨河路、玉贤街、白龙北路等重点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整治饿涝堰、绥山镇“两堰一沟”区域雨污合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新建城北太泉片区污水管道;修复破损管网,对峨眉山市老城区地下污水管道、峨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进行非开挖性修复;完善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加工仓储物流园工业企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污水未达标排放。
全面整治污染源。加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健全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提升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利用率;继续深入开展流域内“散乱污”企业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清淤疏浚堰塘,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置。
强化赶山河治理。以峨山街道沿程工业、生活、餐饮旅游等点源为重点,推进周边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强化污水收集处理;健全场镇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沿线畜禽畜禽养殖治理,健全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清淤疏浚堰塘,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置。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整治绥山镇农民街两侧、绥山镇麻萌堰、黄湾镇干溪沟黑臭水体,建设截污管网截留生活、生产废水,取缔直接入河排污口,清理河道及沿岸生活垃圾,清淤疏浚,强化沿岸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
保障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峨眉河生态用水量,实施 “引青进峨”工程,严格落实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保证峨眉河生态基流。
二、峨眉河下游控制单元
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对符溪镇片区富兴街、白水街、金丰路、金威路、306线两边以及红星片区等区域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配置雨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修复老城区地下污水管道、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常态化解决污水管网“病损”问题。
治理农业面源。强化畜禽养殖治理,健全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清淤疏浚堰塘,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置。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峨眉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妥善处置污泥;强化加工仓储物流园(符溪片区)工业企业监管,确保生产生活废水达标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三、临江河下游控制单元
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对罗目镇、九里镇以及九贸片区污水收集管网,修复破损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收集率;加快乐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调试,加快配套管网建设。
整治工业源。加快推进乐九新型建材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将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接入乐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继续深入开展流域内“散乱污”企业治理。
治理农业面源。强化罗目镇畜禽养殖治理,健全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清淤疏浚堰塘,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置。
保障生态流量。严格落实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保证临江河生态基流。
四、双福河控制单元
治理城镇生活源。完善绥山镇、双福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道,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治理农业面源。强化畜禽养殖整治,健全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清淤疏浚堰塘,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置。
保障生态流量。严格落实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保证双福河生态基流。
第四章水质持续改善措施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一)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
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实施九里镇、高桥镇、绥山镇、大为镇、龙池镇、罗目镇、双福镇、龙门乡场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雨水、污水管网,加强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二)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强化生活污泥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严禁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农地。取缔非法设置的污泥堆放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积极落实《乐山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评估全市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池、中转站、收集转运车辆等设施收运能力,并结合人口分布、交通运输状况、收运效率等现状,分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需求及差距,补充建设前端垃圾收集点(站)、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到2020年,全市所有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加快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对现有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点(站)、垃圾中转站“防水、防风、防渗”情况进行排查,并完成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四)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
稳定运行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全面评估全市生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采用合理模式对全市生活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住建部门、生态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生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成效满足要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一)深入整治“散乱污”企业
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关停取缔一批,对不能按照整合搬迁、障碍提升措施整治的企业,预期未完成达标改造的企业,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对环境污染小、具备整改条件、能完善相关手续,通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先停后治”原则,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限期完成治理,建立“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
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节水减污。到2020年1月1日,纸浆造纸、制革及毛皮加工、无机磷化工、有机磷类农药制造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三)调整产业、工业结构
优化调整产业、工业结构。合理规划一、二、三产业比例,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逐步降低工业尤其是高能耗、重污染的粗重工业比例。优化工业结构,充分考虑区域环境承载与污染防治能力,发展一批制药、新材料、生化制品等技术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一批建材、冶金、农副产品深加工,茶叶、饮料包装等传统产业,合理布局采掘加工业、重工业、轻净工业和农业产品加工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四)严格环境准入
按照“三线一单”峨眉山市控制单元分区管控要求及峨眉山市水环境纳污能力核算结果,严格全市各区域工业企业环境准入。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主要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改建、扩建“10+1”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执行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一)加快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地制宜,分类分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农村区域,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对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区域,采用有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农村区域,结合“厕所革命”,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鼓励将处理后废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10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大力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农村现有垃圾山,测算量方,列明清单,制定清理方案限期清运处置。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人口密集区设置垃圾收集房,人口稀疏地区配备垃圾收集桶,确保农户生活垃圾就近收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定收运方案,完善收运制度,保障收运经费,定期清理农村生活垃圾。鼓励开展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对于有机质采取就地处理,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排放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综合整治农村堰、塘。清淤疏浚26个河塘水体、25条堰渠、88个山平塘,妥善处置淤泥,并强化岸坡水土保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畜禽养殖布局。合理规划畜禽养殖空间分布,划定的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按照“以种定养”“以治定养”科学核定区域养殖规模,养殖规模接近或超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禁止新、扩建采用农田消纳方式处置粪污的养殖场。(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多举措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结合各区域种植、养殖现状,因地制宜选择“养殖场+有机肥厂”“养殖场+沼气”“养殖场+农业种植”等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利用模式,大力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废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强化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干湿分离、雨污分流,配套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沼气处理设施和沼液(含废水)、沼渣储存、利用设施。加强小型养殖户及散养户污染治理,探索采用集资共建模式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散养户畜禽养殖废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三)控制种植业污染
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结合畜禽污染防治、秸秆禁燃等工作,鼓励施用畜禽养殖废物、秸秆等产生加工的有机肥料;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加快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提高农药施用成效;鼓励使用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带等物理灭虫方式以及捕食螨、性诱剂等生物灭虫方式,减少农药施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控制农田排水,以蔬菜种植、茶树种植等经济作物为重点,推广渗灌、滴灌等高效灌溉技术,减少农田退水排放入河。推进桂花桥镇幸福村、友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型调整、筑砌田土埂,减少化肥、农药残留流失。(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峨眉山景区污水、垃圾整治
(一)完善景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实施景区污水治理工程。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配套管网,对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集中收集处理峨眉山风景区内景点、餐旅馆及周边自然村组生活污水;对于无法纳入管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采用散户、联户模式进行治理。到2020年,景区主要景点污水处置实现全覆盖,景区内所有餐饮旅游项目生活污水得到全收集全处理。(牵头单位:峨眉山景区规建环保局,责任单位:黄湾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景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建立健全峨眉山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设备,对现有设施进行维护改造,确保正常运行。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制定收集转运方案,落实资金,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开展现有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限期清运,并对迹地进行绿化。(牵头单位:峨眉山景区环卫所,责任单位:黄湾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一)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开展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划定保护区,建立标志标牌,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等违章项目。2020年底前,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划、立、治”整治。(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提升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制定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结合风险源分布情况,建立饮用水水源应急物资库,储备应对污染事故应急物资。每两年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应急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督促风险源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六、节约保护水资源
(一)实行用水总量强度双控
控制用水总量。完成全市各乡镇(街道)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体系建设,保证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总量指标以内。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方,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方,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控制用水强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定期调度重点用水单位用水强度,及时管控。到2020年,区域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9%、25%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节水
抓好工业节水。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建项目。对现有高耗水行业实施生态工业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行业中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国家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限期淘汰。(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加强城镇节水。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及时修补漏损管网,控制公共供水管控漏损率。逐步推广再生水利用。以景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为重点,普及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强化市场监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推进龙门堰干渠、和平支渠、土堰子、红花堰、绥泉堰、麻萌堰、张公堰7条干支渠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
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域内水利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相协调,加大引青济峨等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水量中的作用。加强污水深度处理,推广再生水开发利用,解决枯水期缺水造成的水质下降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深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严格落实峨眉山市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保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严格空间布局管控
(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要求,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详细梳理市域现有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空间利用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土地利用现状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的要限期开展整治。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二)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优化峨眉山景区规划布局,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景区河道、清音湖、龙洞湖、观音湖等重要水体控制一定绿化缓冲带,缓冲带内的排污建筑逐步搬迁,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城市规划区规划蓝线管理,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突破城市规划蓝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峨眉山景区规建环保局、市水务局)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开展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公益林建设。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一)健全水环境管理机制
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乡镇(街道)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完善执法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重点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监管软实力,适当扩大监测、执法队伍,加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建设环境监管硬实力,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开发环境应急、重点污染源可视化自动监控、环境网格化平台信息管理等综合功能,实现重点污染源信息化监管;完善监测、监察必备的设施设备,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以“10+1”小企业、“散乱污”小企业、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为重点,加强日常执法力度,杜绝关停企业、养殖场死灰复燃。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定期不定期抽查现有排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依法查处不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企业、不安要求排水企业。(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强化排污单位日常监管。采取在线监控、网格化管理、大数据核查等措施强化排污单位日常监管,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超标和超总量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九、严防水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优化沿江河企业布局。严格禁止水污染型产业、企业向境内河流源头区域转移。谨慎高风险企业布局,企业落地要立足水环境承载能力、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流域区域水环境敏感点分布。严格地表水型水源地上游和地下水型水源地集水区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以沿江河化工、医药、纺织、化纤、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企业为重点,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强化风险源监管。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加装全球定位系统、实时传输及危险快速报警系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实施危化品禁运,加快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运输方案。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调查危险废物底数和风险点位,并对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二)建立健全环境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督促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制定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针对饮用水水源等敏感水体,相关部门按照国家《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应急处理能力,以市域内风险源和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应急抢险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企业提升应急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按要求建立、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健全政府部门间、流域上下游、政企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局)
第五章 重点治理工程
结合峨眉山市当前水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规划重点治理工程16个,包括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畜禽养殖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生态修复与保护四类,总投资131986.14万元。
一、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规划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13个,投资6295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峨眉山市老旧城区排污水管网系统、对已有污水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整治以渠代管;整治秀湖大道道路雨污混接;完善高桥镇、九里镇、大为镇、绥山镇污水管网;完善符溪镇、桂花桥镇集镇片区、九里镇九贸片区、峨眉山市城南片区污水配套管网,完善龙池镇、双福镇、龙门乡、罗目镇、高桥镇污水管网;健全峨眉山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
二、畜禽养殖治理工程
规划畜禽养殖治理工程1个,投资2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物有机肥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利用专利发酵技术,处理畜禽粪污有机物废弃物。
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工程
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1个,投资50429.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河塘水体、堰渠、山平塘以及峨眉河部分河段;新(改)建集镇和市场、行政村公厕,对农户厕所进行改造;新建居民户排污管道连接市政管网,因地制宜建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连接管网、散户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系统,新建、改建垃圾池,配套垃圾收运车、分类垃圾桶。
四、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规划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1个,投资1610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峨眉山市“引青进峨”生态工程,从青衣江引水补充峨眉河生态用水。
骨干治理工程汇总表
| 项目类型 | 项目数量(个)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 污染源治理 | 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 | 13 | 62953.8 |
| 畜禽养殖治理 | 1 | 2500 | |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 | 1 | 50429.34 | |
| 生态修复与保护 | 1 | 16103 | |
| 合计 | 16 | 131986.14 | |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市人民政府是实施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其他相关单位是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严格目标任务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生态环境目标考核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干预、伪造数据的以及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委办、市纪委监委)
二、加大资金保障
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支持,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在流域综合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积极推动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重点保障环保基础设施运维资金,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的资金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健全政策保障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市域内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对水源保护上游乡镇(街道)的激励机制,探索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财力转移支付制度。(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宣传、推广、适当政策激励和加强监管等方式,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公开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加强社会监督。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限期办理,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动员,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多种形式的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设立环境教育公众开放日,依托大中小学的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机关等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牵头单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水务局)
附表1 峨眉山市水环境质量目标
| 类别 | 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 | |||
| 现状年 | 目标年 |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2年 | |
| 水环境质量 | 87.8% | 92% | 95% | 100% |
附表2 不达标河流限期达标目标
| 河流名称 | 断面性质 | 考核断面 | 断面类型 | 达标目标 | |||
| 现状年 | 目标年 |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2年 | ||||
| 峨眉河 | 峨眉山市出境 | 曾河坝 | 市控 | Ⅴ | Ⅲ | Ⅲ | Ⅲ |
| 临江河 | 峨眉山市出境 | 九里镇红卫村1组 | 市控 | Ⅳ | Ⅳ | Ⅲ | Ⅲ |
| 赶山河 | 罗目镇出境 | 罗目镇鞠安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Ⅳ | Ⅳ | Ⅲ | Ⅲ |
| 桂花桥镇出境 | 桂花桥镇五爱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Ⅳ | Ⅳ | Ⅲ | Ⅲ | |
| 胜利街道出境 | 胜利街道干河村2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Ⅳ | Ⅳ | Ⅲ | Ⅲ | |
| 双福河 | 双福镇出境 | 双福镇陈岗村3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Ⅳ | Ⅲ | Ⅲ |
| 绥山镇出境 | 绥山镇新建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Ⅳ | Ⅲ | Ⅲ | |
注:1.双福河2个断面达标,但是2018年水质突发超标,2019-2022年目标以2018年基准确定;
2.河长制控制断面考核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5项指标。
附表3 良好水体水质目标
| 河流名称 | 断面性质 | 监测点位 | 断面类型 | 2022年水质目标 |
| 峨眉河 | 源头 | 五七桥 | 县控 | Ⅰ |
| 黄湾镇出境 | 绥山镇顺河村5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绥山镇出境 | 刘村铁路桥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胜利街道出境 | 胜利街道红星村3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Ⅲ | |
| 赶山河 | 高桥镇出境 | 罗目镇和平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Ⅲ |
| 峨山街道出境 | 桂花桥镇彭桥村4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Ⅲ | |
| 临江河 | 高桥镇出境 | 罗目镇中心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Ⅲ |
| 罗目镇出境 | 罗目镇阳光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九里镇出境 | 九里镇付河村6组(右岸)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白果河 | 河口 | 龙池镇白果村4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茅杆河 | 龙池镇出境 | 大为镇双河村1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峨眉山市出境 | 大为镇射箭村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后溪河 | 河口 | 大为镇大为村3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沙溪河 | 高桥镇出境 | 九里镇光胜村9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河口 | 九里镇付河村6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 大渡河 | 峨眉山市出境 | 龙门乡杨漩村3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杨河 | 河口 | 绥山镇杨河村彭湾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石河 | 河口 | 黄湾镇龙洞村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 炳强沟 | 河口 | 高桥镇七里村6组 | 峨眉山市河长制控制断面 | Ⅱ |
注:河长制控制断面考核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5项指标。
附表4 重点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周期 | 承担单位 |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 批复项目总投资(万元) |
| 1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 | 峨眉山市 | 2017-2019 | 峨眉山市名山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名山东路长1700米,宽36-40米;宝马南街长500米,宽28-35米;胜利南路长450米,宽24米;东盛大街长268米,宽24米;胜利街道、峨山街道、绥山镇城区段。建设内容包括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道路路面修复、园林绿化等。 | 23650 |
| 2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符溪镇、桂花桥镇集镇片区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 峨眉山市 | 2018-2019 | 符溪镇、桂花桥镇人民政府 | 对峨眉山市符溪镇片区富兴街、白水街、金丰路、金威路、306线两边以及红星片区全长7000米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对道路路面进行修复改造及相关附属工程。对符溪镇全长767米,宽1.2米-10米的上下街污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为雨污水管道等配套设施改造;对涉及峨眉山市桂花桥集镇片区金银河沿线、友爱南路、友爱北路、燕岗路、前进南路、前进北路、红光路、桂花大道部分路段及棬鱼路等9条道路的3km暗沟河道和100座化粪池进行改造清理。新建污水主管和支管13km,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修复。 | 5500 |
| 3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30公里以渠代管雨污分流整治 | 峨眉山市 | 2018-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市政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饿涝坝堰、茅草堰、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名山路排洪沟、麻门堰、花秋堰、堰渠一、堰渠二、堰渠五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 4040 |
| 4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龙池、双福、龙门、罗目、高桥五乡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龙池、双福、龙门、罗目、高桥镇 | 2018-2019 | 峨眉山市仙山排水有限公司 | 新建排水管道约47公里。其中龙池镇新建污水管道7530m,双福镇新建污水管道2065m、雨水管道1900m,,龙门乡新建污水管道2072m,罗目镇新建污水管道32155m,高桥镇新建污水管道240m、雨水管道1320m。 | 3277.8 |
| 5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第一批次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 绥山镇、符溪镇、胜利街道、峨山街道、桂花桥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针对峨眉山市老城区地下污水管道进行边检测,边非开挖修复,解决污水管网“病损”问题。 | 2000 |
| 6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秀湖大道道路雨污混接整治工程 | 峨山街道、胜利街道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秀湖大道沿线部分路段新建污水管网533米,更换污水管道1775米、雨水管道562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 | 300 |
| 7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高桥、九里、大为、绥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高桥镇、九里镇、大为镇、绥山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高桥镇、九里镇、大为镇、绥山镇部分路段新建污水管网1235米,更换污水管道4175米、雨水管道1358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 | 1000 |
| 8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城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桂花桥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拟新建污水管网约10公里接入彭桥河污水主管。 | 2000 |
| 9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九里镇九贸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九里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九里镇九贸片区部分路段新建污水管网318米,更换污水管道1075米、雨水管道282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 | 200 |
| 10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步行街、酒吧街道路改造工程 | 绥山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城东片区酒吧街、步行街道路排水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改造,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 | 18000 |
| 11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绥山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绥山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就业街、范河前街、东部新区道路雨污管网进行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道路铺装改造等。对绥山镇“两堰一沟”周边小区新建污水管网415米,更换污水管道1475米、雨水管道362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城北片区石面堰5公里范围内污水进行整治,新建污水管网、排水设施。对城北安置房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58米,更换污水管道155米、雨水管道124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峨山街道万年路雨污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18米,更换污水管道148米、雨水管道177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绥山镇滨湖西路周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21米,更换污水管道160米、雨水管道147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绥山镇城北片区滨河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56米,更换污水管道224米、雨水管道168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绥山镇玉贤街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22米,更换污水管道163米、雨水管道141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对绥山镇白龙北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91米,更换污水管道166米、雨水管道152米,对破除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等工程。 | |
| 12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非开挖修复二批次项目 | 绥山镇、符溪镇、峨山街道、桂花桥镇 | 2019 | 峨眉山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峨眉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约12公里进行非开挖修复。 | 2000 |
| 13 | 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染源 | 峨眉山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 | 全市范围 | 2018-2019 | 峨眉山市住建局 | 完善峨眉山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补齐城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配备运输设备。 | 986 |
| 14 | 污染源治理-畜禽养殖 | 畜禽污染防治工程 | 全市范围 | 2018-2019 |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设生物有机肥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利用专利发酵技术,处理畜禽粪污有机物废弃物。 | 2500 |
| 15 | 污染源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 | 峨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全市范围 | 2019-2021 | 峨眉山市鑫源文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对26个河塘水体、25条堰渠、88个山平塘以及9.75公里峨眉河进行清淤;新(改)建集镇和市场公厕21个、新(改)建行政村公厕125个,并对37621户农户厕所进行改造;新建9983户排污管道以连接市政管网;建立128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连接管网,覆盖10542户农户;对36073户农户实行散户污水处理建设;修建214个垃圾池、改造1600个垃圾池、采购100辆垃圾收运车、62000套户分类垃圾桶和6200套收集点分类垃圾桶,并对峨眉山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扩容建设。 | 50429.34 |
| 16 | 生态修复与保护 | 峨眉山市“引青进峨”生态工程 | 绥山镇 | 2018-2019 | 峨眉山市水务局 | 本项目从青衣江引水补充峨眉河生态用水,拟建取水口及湿地、出水池及湿地、生态堤防及河道疏浚等。 | 16103 |
附表5 重点项目分解落实详表
| 水系 | 序号 | 控制单元名称 | 包含乡镇 | 控制单元类型 | 控制断面 | 主要工程任务 |
| 峨眉河 | 1 | 峨眉河源头水控制单元 | 黄湾镇 | 预防型 | 黄湾镇、绥山镇交界,绥山镇顺河村5组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2 | 峨眉河中段控制单元 | 峨山街道、绥山镇、胜利街道 | 治理型 | 胜利街道、符溪镇交界,胜利街道红星村3组 | 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30公里以渠代管雨污分流整治;老城区地下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秀湖大道道路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步行街、酒吧街道路改造工程;绥山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非开挖修复二批次项目;“引青进峨”生态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 3 | 峨眉河下游控制单元 | 符溪镇 | 治理型 | 曾河坝 | 符溪镇集镇片区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非开挖修复二批次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 4 | 双福河控制单元 | 双福镇、绥山镇 | 治理型 | 绥山镇、符溪镇交界,绥山镇新建1组 | 双福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双福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绥山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 5 | 长滩河控制单元 | 桂花桥镇 | 预防型 | 长滩河汇入峨眉河口 | 桂花桥镇集镇片区污水配套管管网工程;老城区地下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非开挖修复二批次项目;城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 临江河
| 6 | 临江河源头水保护单元 | 高桥镇 | 预防型 | 高桥镇、罗目镇交界,罗目镇中心村1组 | 高桥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高桥镇、九里镇交界,九里镇兴胜村9组 | ||||||
| 7 | 临江河中下游控制单元 | 九里镇、罗目镇 | 治理型 | 九里镇红卫村1组 | 罗目镇、九里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 茅杆河 | 8 | 茅杆河源头水保护单元 | 龙池镇 | 预防型 | 龙池镇、大为镇交界,大为镇双河村1组 | 龙池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9 | 茅杆河下游控制单位 | 大为镇 | 预防型 | 大为镇射箭村 | 大为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目 | |
| 龙门河 | 10 | 龙门河控制单元 | 龙门乡 | 预防型 | 龙门乡出境 | 龙门乡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项目 |
| 全市范围内实施项目 | 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畜禽污染防治工程 | |||||
附表6 黑臭水体清单
| 序号 | 乡镇 | 黑臭水体名称 | 黑臭水体长度(公里) | 流经区域(村) | 污染原因 | 责任单位 |
| 1 | 绥山镇 | 农民街两侧 | 0.5 | 太泉村2组 | 生活污水 | 绥山镇 |
| 3 | 绥山镇 | 麻萌堰 | 4.5 | 万福村、仙塘村、净安村 | 屠宰场、养殖户直排、城市污水 | 绥山镇 |
| 4 | 黄湾镇 | 干溪沟 | 1 | 报国村8组 | 污水排放 | 黄湾镇 |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