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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检验检测中心、消委会秘书组: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依法整治商贸集市和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市场乱象,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方案》(川市监发〔2018〕5号)和《峨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的通知〉》(峨扫黑办〔2018〕18号)通知要求,现将《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

附件: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实施方案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方案》(川市监发〔2018〕5号)和《峨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的通知〉》(峨扫黑办〔2018〕18号)的要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及我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市场等为重点,依法整治商贸集市和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坚持“一手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一手抓市场乱象治理”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为我市建设“绿水青山典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三年的集中攻坚,全市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的商贸集市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市场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行业领域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更加有序,市场乱象长效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

持续强化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和车站码头等商品交易市场为重点的市场和区域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市扫黑办和移送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二)以商贸集市和旅游商品市场为重点,依法开展市场乱象治理工作

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旅游商品市场等为重点,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针对存在的市场经营乱象和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整治, 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涉嫌危害社会治安或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切实规范和维护行业领域市场秩序。

1.以商贸集市交易市场为重点,着力整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旅游商品市场等存在的强制交易、欺诈消费、附加不合理条件、采取联合经营及市场管理方利用管理职能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商贸集市内存在的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 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依法整治危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类违法违法行为。

4.加强对商贸集市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发现商贸集市中存在的其它市场乱象,及时通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5.加大对传销、非法会销、垄断、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违法、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其它商品交易市场的市场乱象治理

工作

1.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各类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发布虚假违法旅游类广告,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以及重点整治旅游购物、食宿等经营单位存在的私授回扣、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整治旅游景区、 车站码头、娱乐场所等商品交易市场和区域中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消费、违法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等市场乱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整治屠宰、废旧品回收等行业存在的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等市场乱象。

3.配合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督导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明确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经营户证照、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责任,着力改善市场内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环境差等状况。

四、实施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工作时间为3年,分3个阶段进行。

(一)打击遏制阶段(2018年)。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旅游商品市场等为重点,着力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市场乱象的摸排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发现的市场乱象,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和市场乱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 深挖彻查阶段( 2019年)。深入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根本性原因,认真研判市场乱象的具体表现行为,结合“春雷行动”和“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的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和治理,从根源上铲除导致形成市场乱象的顽疾,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三) 长效长治阶段(2020年)。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

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典型案例,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完善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保障,明确政策界限,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推进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市场乱象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获得感、幸福感。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队、所和检测检验中心、消委会秘书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统一思想,精心谋划,充分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深入开展市场乱象治理工作,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市场乱象治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 深化治理,健全机制。各股、室、队、所和检测检验中心、消委会秘书组要结合消费投诉情况,充分利用市场巡查检查和执法优势,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存在管理不力、乱象严重的商品交易市场,及时主动采取行政约谈、联合执法、处罚整改等多种手段予以治理规范。要加强乱象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乱象治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黑涉恶线索排查和市场乱象治理。

(三)加强宣传,深入发动。通过媒体平台、市场宣传栏、发放资料、拉横幅、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市场乱象治理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同时,进




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发动行业协会和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箱、信箱等渠道,积极投诉举报商品交易市场中存在的乱象,努力形成“经营者自律、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积极掀起新一轮舆论宣传高潮和深入发动群众的声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压实责任。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象治理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不落实工作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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