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检验检测中心、消委会秘书组:
现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和要求,聚焦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旅游购物场所、特种设备、餐饮业、校园周边食品、房地产广告、保健品等行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组织机构
成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谢志伟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副局长曾晓华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检验检测中心、消委会秘书组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下设联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由彭刚高兼任总联络员,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协调组织、督查督办、总结统计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作用。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清保健食品会销单位本底,依法严格许可,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非法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媒介发布的含有断言功效、说明治愈率、涉及疾病治疗或预防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网络销售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网络销售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保健食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张云刚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
(二)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规范旅游购物点和工艺品销售单位亮照经营、商品明码标价、进货商品登记等经营行为;查处涉旅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虚高、欺客宰客、误导消费、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涉旅购物场所诚信自律和违规惩戒机制,引导经营业主开展有序竞争。联合市旅游局开展重点场所检查,加强涉旅购物场所宣传活动和网络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控制影响、稳妥处置。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夏安伦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
(三)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专项整治。加大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联合市房管理局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和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宣传活动整治规范会,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倡导诚信经营。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单、手机短信和网络宣传等监管筛查,查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发布禁止宣传内容,附带赠送、有奖销售中非法违法行为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
责任单位:景区分局、各所,相关股室队
(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周边200米之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餐饮单位、小作坊(含现做现卖)、小卖部、流动摊贩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校园周边。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
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苟满枝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双创”工作组
(五)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将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摊贩一并纳入检查范围,并以“C”级餐饮服务单位为检查重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健康证是否齐全,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严查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行为;严禁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生菌、野果等;严格检查来路不明散装白酒,餐饮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制做食品,严厉打击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操作间的卫生环境、冷食加工制作过程、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分装及配送等关键环节,加强游客集中消费时段的食品留样监管。
牵头部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
(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暨后厨卫生专项整治。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卫生开展拉网式整治排除,以节假日、双休日、庙会、重大活动、地方特色餐饮等就餐人数多的宾旅馆、餐馆、旅游接待单位、农家乐、单位食堂为重点,对其后厨原料采购使用、加工制作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厨房和仓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离地离墙、分类摆放、标识明确,贮存是否符合温湿度要求,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是否存在乱倒乱堆餐厨废物物行为,盛放废弃物的容器是否加盖密闭;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洗净、消毒;是否配备有三防设施;是否存在食品生熟交叉污染隐患;是否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规范后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苟满枝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双创”工作组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等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依法依规严格实施从重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检验信息反馈、舆情反映等渠道,加强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局机关双向报告。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牵头领导:周珍伟、熊应钊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自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处置力度。牢牢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统筹发挥各项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形成市场监管执法合力。在大整治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力争“查处一起、整顿一个行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及时排除风险。聚焦网络舆情、媒体报道,以及消费者集中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信息,加强收集研判,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办公室、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应急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排查整治风险,并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科学有效进行处置。
现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五·一”节日市场、茶博会、音乐节等保障,加强全市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保健”市场乱象、电梯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按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和要求,聚焦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旅游购物场所、特种设备、餐饮业、校园周边食品、房地产广告、保健品等行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组织机构
成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购物场所等重点领域七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谢志伟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副局长曾晓华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检验检测中心、消委会秘书组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下设联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由彭刚高兼任总联络员,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协调组织、督查督办、总结统计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作用。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清保健食品会销单位本底,依法严格许可,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非法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媒介发布的含有断言功效、说明治愈率、涉及疾病治疗或预防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网络销售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网络销售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保健食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张云刚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
(二)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规范旅游购物点和工艺品销售单位亮照经营、商品明码标价、进货商品登记等经营行为;查处涉旅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虚高、欺客宰客、误导消费、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涉旅购物场所诚信自律和违规惩戒机制,引导经营业主开展有序竞争。联合市旅游局开展重点场所检查,加强涉旅购物场所宣传活动和网络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控制影响、稳妥处置。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夏安伦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
(三)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专项整治。加大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联合市房管理局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和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宣传活动整治规范会,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倡导诚信经营。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单、手机短信和网络宣传等监管筛查,查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发布禁止宣传内容,附带赠送、有奖销售中非法违法行为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牵头部门:市场秩序和企业信用信息股
牵头领导:曾晓华
责任单位:景区分局、各所,相关股室队
(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周边200米之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餐饮单位、小作坊(含现做现卖)、小卖部、流动摊贩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校园周边。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
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苟满枝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双创”工作组
(五)旅游景区及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将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摊贩一并纳入检查范围,并以“C”级餐饮服务单位为检查重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健康证是否齐全,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严查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行为;严禁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生菌、野果等;严格检查来路不明散装白酒,餐饮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制做食品,严厉打击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操作间的卫生环境、冷食加工制作过程、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分装及配送等关键环节,加强游客集中消费时段的食品留样监管。
牵头部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
(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暨后厨卫生专项整治。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卫生开展拉网式整治排除,以节假日、双休日、庙会、重大活动、地方特色餐饮等就餐人数多的宾旅馆、餐馆、旅游接待单位、农家乐、单位食堂为重点,对其后厨原料采购使用、加工制作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厨房和仓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离地离墙、分类摆放、标识明确,贮存是否符合温湿度要求,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是否存在乱倒乱堆餐厨废物物行为,盛放废弃物的容器是否加盖密闭;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洗净、消毒;是否配备有三防设施;是否存在食品生熟交叉污染隐患;是否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规范后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牵头领导:张云刚、苟满枝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双创”工作组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等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依法依规严格实施从重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检验信息反馈、舆情反映等渠道,加强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局机关双向报告。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牵头领导:周珍伟、熊应钊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自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处置力度。牢牢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统筹发挥各项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形成市场监管执法合力。在大整治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力争“查处一起、整顿一个行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及时排除风险。聚焦网络舆情、媒体报道,以及消费者集中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信息,加强收集研判,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办公室、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应急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排查整治风险,并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科学有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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