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的通知
峨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峨森防指〔2018〕3号 ━━━━━━━━━━━━━━━━━━━━ 峨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林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制度 (一)归口分级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详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凡需要向上报告的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并按规定上报。 (二)有火必报制度。报告火情是每个单位和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报警。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电话是“12119”,报警时要说清火情发生地点乡镇、村、组及具体的地名山名,林地类型,火势大小、蔓延速度,报告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火情信息报告的责任者,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林场是火情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5524863、5522772)或市政府总值班室(5551234)报告,发现邻近本辖区的森林火情,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当通报相关乡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森林防火信息和火情信息的上传下达。以下十种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必须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市级相关部门。(1)出现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2)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3)市、县级行政区交界地的森林火灾;(4)重点国有林区、峨眉山风景区等敏感区域的森林火灾;(5)过火林地面积达到5公顷,或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6)1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7)节假日和敏感时段的森林火灾;(8)已通过党政信息系统渠道上报,或在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森林火灾;(9)林火卫星、气象火情遥感监测到的森林火灾;(10)需要上级支援或者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三)火情核查零报告制度。对林火卫星监测热点、气象火情遥感监测热点、上级通知核查的火情以及报警,市防火办、市应急办得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当地政府进行核实,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和核查命令后,立即就近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无论是否是有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定及时反馈。市防火办要将核实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四)防火紧要期、法定节假日、敏感时段、重点时期和上级指定时段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林场每日16时前要将情况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日16时30分前要将当日森林防火情况按规定上报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程序 (一)乡镇和市林场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应当迅速核实,并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现邻近本辖区的森林火情,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当通报相关乡镇。 (二)市应急办、市防火办对上级通知核查的火情,立即通知当地政府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十种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必须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市级相关部门。 三、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告时限 (一)凡发生火情的乡镇或市林场应当迅速核查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30分钟内按火情报告要求书面报市防火办。 (二)接到火情核查通知的乡镇或市林场应当迅速核查了解情况,并于30分钟内将核查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1小内将核实结果书面反馈到市防火办。确因地方偏远交通不便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核实结果书面反馈到市防火办。 (三)十种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必须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市级相关部门。在上报前已熄灭的,仍应按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按规定已上报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在处置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每隔2小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1次;每日14时前报上午火势和处置情况,20时前报下午火势、处置情况和次日扑救方案;在处置过程中出现重要情况(如人员伤亡、火情重大变化、重要工作动态等)立即电话报告,随后报文字材料。 四、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行政地名和小地名)、林地权属(国有、集体、个人和具体权属单位和个人)、地类属性(有林地、灌木林地、无林木林地、采伐迹地等); (二)起火时间:火情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通知)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指挥领导(姓名、职务)、出动人员、车辆数量、扑救成效等; (七)损失情况: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八)市或县(区)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扑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支援解决的问题; (十)整改措施和查处结果。 五、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 (二)文件日期、报送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 (四)报告正文: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六、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方式 各乡镇、市林场将经领导签发(盖章)后的火情报告通过党政网或传真至市防火办(林业局),联系人:艾玉红,联系电话:5524863。 七、严格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各镇乡、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火情核查零报告”和“规口管理”等制度,将火情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归口上报,不得迟报、瞒报、乱报。 八、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考核 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各乡镇、市林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1.森林火情报告(样式) 2.扑火过程中火情报告规范用语(参考) 峨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附件1内部 森林火情报告(样式) 第20XXXX期 编辑: 签批: 峨眉山市ⅩⅩ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时 分 峨眉山市ⅩⅩ乡(镇)森林火情情况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一、火灾情况 1、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林相 我乡(镇)Ⅹ村Ⅹ组Ⅹ处(小地名)Ⅹ年Ⅹ月Ⅹ日Ⅹ时Ⅹ分发生(发现)森林火灾(火情),起火原因为ⅩⅩ,火场林相ⅩⅩ林(林种),起源为(人工林、天然次生林、原始林),林地权属(国有、集体、个人和具体权属单位和个人)、地类属性(有林地、灌木林地、无林木林地、采伐迹地等)。 2、当前过火面积、火情态势、重要目标 目前火场态势(平稳、较弱、中等、较强、剧烈),林地过火面积为Ⅹ公顷,受害森林面积为Ⅹ公顷,火场内有Ⅹ处火点,火场(东、南、西、北)线有Ⅹ条连续(断续)火线,长Ⅹ米,火势(平稳、较弱、中等、较强、剧烈),向(东、南、西、北)方向发展,蔓延速度快(慢),目前已经(没有)得到控制。火场内有(无)重要目标(居民区、学校、重要军事设施、油库、爆炸物品库、高压输电线路等),有(无)对重要目标(同前)的安全或运行构成威胁。 3、火场天气、水源、临县等 火场天气(晴、阴、多云等)风力Ⅹ级,风向Ⅹ,气温Ⅹ℃-Ⅹ℃,可用水源距火场Ⅹkm,邻Ⅹ县(区)Ⅹkm。 4、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二、扑救情况 火情发生后,我镇ⅩⅩⅩ(姓名、职务、电话)带领扑救队伍于Ⅹ日Ⅹ时Ⅹ分到达火场进行扑救,共出动人员Ⅹ人,车辆Ⅹ辆,扑火工具Ⅹ件。目前正在扑打(阻隔、清理)林火(余火)……。 三、查处情况 现已经查明火灾因为(吸烟、烧荒、上坟烧纸等)引起,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对其进行……。 四、整改措施 特此汇报。附件2 扑火过程中火情报告规范用语(参考) 一、火势没有得到控制 火场有明火燃烧,扑火力量只能对部分区段的明火进行扑打,其余正在蔓延,扑火人员没有对火场形成有效控制。 二、火势得到初步控制 火场稳定可控,已有部分火头扑灭,明火没有继续蔓延,扑火力量有把握在Ⅹ小时内对整个火场进行合围阻隔。 三、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扑火力量已对整个火场进行合围阻隔,外线明火已全部扑灭,火场已无蔓延可能,火灾扑救取得决定性胜利。 四、明火全部扑灭 整个火场已无明火燃烧,但火场内部仍有部分烟点,扑火人员开始清理烟点并看守火场。 五、火场清理完毕 经过Ⅹ天的清理看守,火场已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的“三无”标准,已无恢燃可能,看守人员已全部撤离,火灾彻底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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