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 长:陈奕歌 镇纪委书记
成 员:何 莉 财政所所长、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 琴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
刘晓容 财政所工作人员
许仕福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冷志均 财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何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070263。
成 员:何 莉 财政所所长、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 琴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
刘晓容 财政所工作人员
许仕福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冷志均 财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何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07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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