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目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
罗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罗目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
暨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我镇农业可持续循环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7] 18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峨府办函[2017]1号)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 号)的精神,现制定印发罗目镇2017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生态峨眉,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政策引领、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完善、疏堵结合为保障,坚持上下齐动的工作格局,建设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建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辖区范围内做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同时,加强禁烧工作期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禁止农户向沟渠、道路丢弃秸秆。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的工作原则,坚持把秸秆禁烧与雾霾防治、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有效结合,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有效结合,形成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共识,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识,建设美丽峨眉。
三、工作重点
(一)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区域
全年在全镇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号)精神,罗目镇属于峨眉山市综合利用核心区域之一,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划分为核心区域和一般区域:核心区域为鞠安村、和平村、水井村、雷村村、白马村、林村村、胡村村、廖林村、徐塘村、杨村村、阳光村、高枧村、中心村、建新村、青龙社区;一般区域为卢山村、刘山村、郭坪村、川主村。
(二)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覆盖栽培沃土还田、田边地角堆沤还田和回收作食用菌基料、有机肥肥料、畜牧业饲料、垫料、生物质燃料等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做到有专栏宣传、有宣传标语、有广播声音,有学校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课程,确保宣传面达到100%。大力宣传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知识和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奖惩措施和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氛围。
(二)加强巡查,及时处置
在秸秆产出季,即4月—12月期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及相关单位组建4个巡查小组,我镇也成立相应工作巡查和督查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对焚烧秸秆人员及时处置。
1.设置罗目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见附件1)。
峨眉山市举报电话:12369、5522904;罗目镇举报电话:5320521,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受理举报电话后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赶赴焚烧现场进行处置。
2.各村(社区)成立组建好以村两委班子为主,组长、党员或村民代表参与的巡查和处置组,全力以赴,做好各自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和《村规民约》等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辖区内“无烟,无火,无黑斑”。
(三)市场导向,强化利用
1.积极引导秸秆还田。各村(社区)要把秸秆还田作为发展可持续循环农业的主要举措,完善秸秆堆沤还田方式,大力推广水稻(油菜)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水稻(油菜)秸秆免耕覆盖栽培技术、水稻秸秆留高茬还田技术、加大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的机械选型、推广和技术指导。
2.有效推进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模式。积极引进食用菌等企业收储油菜等农作物秸秆作鸡枞菌、金针菇等食用菌的基料以及养殖场用秸秆作垫料,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3.适度调整种植结构。鼓励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小春生产季种植蔬菜、草本水果、中药材、青贮饲料等,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的产出量。
4.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引导肥料生产企业,收储秸秆粉碎后与畜禽粪便堆沤腐熟发酵生产商品有机肥的模式,就近消化辖区内秸秆和畜禽粪便。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罗目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报镇农业中心备案)。
(二)落实责任。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组干部和党员或村民代表为具体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镇与村(社区)签订《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实行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或村民代表村包户制度,并与农户签订《禁烧秸秆及垃圾承诺书》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三)用好政策。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 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政策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可将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升耕地地力。
(四)考核检查。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细则见年初签订的《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 。镇上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整治办、纪委采取“夜晚查焚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的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督查,并严格奖惩逗硬。
(五)经费保障。小春与大春收获结束后,按《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后下拨经费。经费可用于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期间的宣传、培训、资料、设备购置及巡查处置务工补助等支出。
关于印发罗目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
暨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我镇农业可持续循环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7] 18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峨府办函[2017]1号)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 号)的精神,现制定印发罗目镇2017 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生态峨眉,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政策引领、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完善、疏堵结合为保障,坚持上下齐动的工作格局,建设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建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辖区范围内做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同时,加强禁烧工作期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禁止农户向沟渠、道路丢弃秸秆。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的工作原则,坚持把秸秆禁烧与雾霾防治、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有效结合,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有效结合,形成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共识,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识,建设美丽峨眉。
三、工作重点
(一)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区域
全年在全镇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号)精神,罗目镇属于峨眉山市综合利用核心区域之一,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划分为核心区域和一般区域:核心区域为鞠安村、和平村、水井村、雷村村、白马村、林村村、胡村村、廖林村、徐塘村、杨村村、阳光村、高枧村、中心村、建新村、青龙社区;一般区域为卢山村、刘山村、郭坪村、川主村。
(二)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覆盖栽培沃土还田、田边地角堆沤还田和回收作食用菌基料、有机肥肥料、畜牧业饲料、垫料、生物质燃料等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做到有专栏宣传、有宣传标语、有广播声音,有学校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课程,确保宣传面达到100%。大力宣传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知识和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奖惩措施和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氛围。
(二)加强巡查,及时处置
在秸秆产出季,即4月—12月期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及相关单位组建4个巡查小组,我镇也成立相应工作巡查和督查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对焚烧秸秆人员及时处置。
1.设置罗目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见附件1)。
峨眉山市举报电话:12369、5522904;罗目镇举报电话:5320521,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受理举报电话后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赶赴焚烧现场进行处置。
2.各村(社区)成立组建好以村两委班子为主,组长、党员或村民代表参与的巡查和处置组,全力以赴,做好各自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和《村规民约》等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辖区内“无烟,无火,无黑斑”。
(三)市场导向,强化利用
1.积极引导秸秆还田。各村(社区)要把秸秆还田作为发展可持续循环农业的主要举措,完善秸秆堆沤还田方式,大力推广水稻(油菜)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水稻(油菜)秸秆免耕覆盖栽培技术、水稻秸秆留高茬还田技术、加大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的机械选型、推广和技术指导。
2.有效推进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模式。积极引进食用菌等企业收储油菜等农作物秸秆作鸡枞菌、金针菇等食用菌的基料以及养殖场用秸秆作垫料,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3.适度调整种植结构。鼓励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小春生产季种植蔬菜、草本水果、中药材、青贮饲料等,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的产出量。
4.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引导肥料生产企业,收储秸秆粉碎后与畜禽粪便堆沤腐熟发酵生产商品有机肥的模式,就近消化辖区内秸秆和畜禽粪便。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罗目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报镇农业中心备案)。
(二)落实责任。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组干部和党员或村民代表为具体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镇与村(社区)签订《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实行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或村民代表村包户制度,并与农户签订《禁烧秸秆及垃圾承诺书》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三)用好政策。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7]10 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政策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可将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升耕地地力。
(四)考核检查。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细则见年初签订的《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 。镇上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整治办、纪委采取“夜晚查焚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的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督查,并严格奖惩逗硬。
(五)经费保障。小春与大春收获结束后,按《罗目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后下拨经费。经费可用于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期间的宣传、培训、资料、设备购置及巡查处置务工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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