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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7号)精神,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预决算公开、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公开,紧紧抓住管理与服务两个中心环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镇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通过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准确分析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一些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减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责任单位:镇统计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镇国土办、扶贫办、农业服务中心,环保所、村建所)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办、安监办)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责任单位:镇统计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办、宣传部)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镇环保所)

  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责任单位:镇环保所、镇农业服务中心、“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信息。(责任单位:镇宣传部)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镇宣传部)

  3、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政策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责任单位:镇宣传部、文化办、卫计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责任单位:镇国土办、村建所)

  (二)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镇安监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鼓励使用图解说明等有创新性的意见征集发布方式。规范性文件征集基本要素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渠道、征集期限。及时发布所征集意见的反馈报告,反馈报告应说明规章制定背景、意见征集过程、征集意见的汇总情况、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党政办)

  3、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4、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工作。(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5、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确定试点单位,出台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6、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镇人大办、党政办)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2、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各部门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保障责任。(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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