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镇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峨府办函〔2017〕3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7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进行公开。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栏包括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同时设立公开意见箱。
(二)其他形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微信平台、广播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
(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
(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
(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
(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社区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村(居)务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政府实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3)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2)镇人民政府、镇属各部门、村(居)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文件类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新闻类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公开。
七、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属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材料。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要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八、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峨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 翔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苏泗泉、杨文惠、王元敏、李全彬、李琼芳、吴昱阳、冯蕾、王欣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7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进行公开。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栏包括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同时设立公开意见箱。
(二)其他形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微信平台、广播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
(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
(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
(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
(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社区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村(居)务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政府实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3)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2)镇人民政府、镇属各部门、村(居)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文件类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新闻类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公开。
七、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属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材料。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要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八、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峨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 翔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苏泗泉、杨文惠、王元敏、李全彬、李琼芳、吴昱阳、冯蕾、王欣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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