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
各村: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全市农业可持续循环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的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镇2017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严格措施,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禁烧巡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出现因秸秆焚烧引起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雾霾天气。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培训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农作物露天焚烧的危害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的热情,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支持秸秆禁烧、发展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建立机制,完善网络。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全域禁烧网络。
(三)疏堵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以疏为主,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沃土还田覆盖栽培、田边地角堆沤和收集回收作食用菌基料、有机肥基料、畜牧业饲料、垫料等方式,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市场导向,强化利用。一是积极引导秸秆还田,把秸秆还田作为发展可持续循环农业的主要举措,大力推广水稻、油菜秸秆免耕覆盖栽培、蔬菜覆盖栽培技术,并对油菜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的技术、选型和推广进行指导。二是有效推进秸秆用作食用菌基料、动物饲料、垫料等,实现秸秆多渠道利用。三是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建立镇长负总责,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具体抓,村组干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桥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见附件1)。
(二)加强协调服务。镇属各部门要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开通绿色通道。国土、村建部门要对村、组秸秆收储、粗加工搭建简易设施临时占地给予支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指导、扶持秸秆收集专合社的成立,支持更多农机手参与秸秆机械捡拾,促进秸秆收储加工体系的完善。
(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各村实际安排相应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并根据秸秆禁烧着火点督查情况,一次口头警告,二次书面检查,三次取消该村年终评优资格;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组干部给予奖励。(考核细则见附件2)
(五)严格值班值守。镇值班人员(工作日夜间值守人员、周末节假日值班值守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工作,如接到群众举报焚烧秸秆的电话,应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人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置。
附件1
高桥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欧 睿 镇长
副组长:王旭东 镇人大主席
陈奕歌 镇党委副书记
刘恒欣 镇组织委员
刘 训 副镇长
胡海洪 副镇长
罗 江 副镇长
李 俊 高桥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 琴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范国庆 镇安监办主任
何 莉 镇财政所所长
王继江 镇安监办工作员
熊松林 镇林业站站长
万海东 镇村建所所长
丁江莲 镇计生办主任
许仕福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由宋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高桥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实施细则
为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依据
1、各村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二、考核对象
全镇14个村。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组织管理及责任落实(5分)
1、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措施、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计划 (2分) ,缺一个扣0.5分(以书面材料为准)。
2、与组干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有明确的督查办法,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田块,明确奖惩措施 (2分) ,缺一个扣1分(以书面材料为准)。
3、成立巡查小组,上报巡查小组名单(1分),不上报名单扣1分.
(二)宣传教育工作(5分)
1.悬挂横幅1至2条。(1分)未悬挂扣1分。
2.发放公开信,发放面达90%。(1分)未发放扣1分。
3.召开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会议。(2分)未召开扣1分.
4.张贴《通告》,(1分)未张贴扣1分。
(三)加强现场巡查和火情处置(10分)
1.巡查组24小时值班巡逻,每班不少于2人。(5分)少一次扣1分(以巡查记录和领导督查为准)。
2.发现火情现象,立即制止,并迅速处置到位,重大火情立即上报。(4分)处置不及时每次(处)扣1分。
3.值班电话畅通。(1分)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手机关闭或打不通,每次扣0.5分。
(四)禁烧成效(80分)
1、秸秆集中堆放或粉碎还田。(50分)集中堆放或粉碎还田率低于90%扣10分,低于80%扣20分,低于50%扣50分。
2、无秸秆大面积过火现象。(15分)5平方米以下有一次(处)扣2分,5平方米以上有一次(处)扣5分,15平方米以上有一次(处)扣10分(以现场黑斑、群众举报和记录为准)。
3、无着火点。(15分)上级督查组现场发生一次着火点,扣15分。扣除奖金200元,二次扣除全部奖金,同时启动问责。
(五)包村干部做好所包村内的秸秆禁烧工作,所包村现场发生一起着火点,扣除50元。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秸秆禁烧结束时进行,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日常考核,年终兑现。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作为秸秆禁烧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2.得分情况作为奖励的依据。
3.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夏、秋两季考核。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全市农业可持续循环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的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镇2017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严格措施,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禁烧巡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出现因秸秆焚烧引起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雾霾天气。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培训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农作物露天焚烧的危害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的热情,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支持秸秆禁烧、发展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建立机制,完善网络。将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全域禁烧网络。
(三)疏堵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以疏为主,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沃土还田覆盖栽培、田边地角堆沤和收集回收作食用菌基料、有机肥基料、畜牧业饲料、垫料等方式,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市场导向,强化利用。一是积极引导秸秆还田,把秸秆还田作为发展可持续循环农业的主要举措,大力推广水稻、油菜秸秆免耕覆盖栽培、蔬菜覆盖栽培技术,并对油菜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的技术、选型和推广进行指导。二是有效推进秸秆用作食用菌基料、动物饲料、垫料等,实现秸秆多渠道利用。三是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建立镇长负总责,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具体抓,村组干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桥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见附件1)。
(二)加强协调服务。镇属各部门要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开通绿色通道。国土、村建部门要对村、组秸秆收储、粗加工搭建简易设施临时占地给予支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指导、扶持秸秆收集专合社的成立,支持更多农机手参与秸秆机械捡拾,促进秸秆收储加工体系的完善。
(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各村实际安排相应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并根据秸秆禁烧着火点督查情况,一次口头警告,二次书面检查,三次取消该村年终评优资格;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组干部给予奖励。(考核细则见附件2)
(五)严格值班值守。镇值班人员(工作日夜间值守人员、周末节假日值班值守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工作,如接到群众举报焚烧秸秆的电话,应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人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置。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高桥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欧 睿 镇长
副组长:王旭东 镇人大主席
陈奕歌 镇党委副书记
刘恒欣 镇组织委员
刘 训 副镇长
胡海洪 副镇长
罗 江 副镇长
李 俊 高桥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 琴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范国庆 镇安监办主任
何 莉 镇财政所所长
王继江 镇安监办工作员
熊松林 镇林业站站长
万海东 镇村建所所长
丁江莲 镇计生办主任
许仕福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由宋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高桥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实施细则
为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依据
1、各村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二、考核对象
全镇14个村。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组织管理及责任落实(5分)
1、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措施、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计划 (2分) ,缺一个扣0.5分(以书面材料为准)。
2、与组干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有明确的督查办法,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田块,明确奖惩措施 (2分) ,缺一个扣1分(以书面材料为准)。
3、成立巡查小组,上报巡查小组名单(1分),不上报名单扣1分.
(二)宣传教育工作(5分)
1.悬挂横幅1至2条。(1分)未悬挂扣1分。
2.发放公开信,发放面达90%。(1分)未发放扣1分。
3.召开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会议。(2分)未召开扣1分.
4.张贴《通告》,(1分)未张贴扣1分。
(三)加强现场巡查和火情处置(10分)
1.巡查组24小时值班巡逻,每班不少于2人。(5分)少一次扣1分(以巡查记录和领导督查为准)。
2.发现火情现象,立即制止,并迅速处置到位,重大火情立即上报。(4分)处置不及时每次(处)扣1分。
3.值班电话畅通。(1分)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手机关闭或打不通,每次扣0.5分。
(四)禁烧成效(80分)
1、秸秆集中堆放或粉碎还田。(50分)集中堆放或粉碎还田率低于90%扣10分,低于80%扣20分,低于50%扣50分。
2、无秸秆大面积过火现象。(15分)5平方米以下有一次(处)扣2分,5平方米以上有一次(处)扣5分,15平方米以上有一次(处)扣10分(以现场黑斑、群众举报和记录为准)。
3、无着火点。(15分)上级督查组现场发生一次着火点,扣15分。扣除奖金200元,二次扣除全部奖金,同时启动问责。
(五)包村干部做好所包村内的秸秆禁烧工作,所包村现场发生一起着火点,扣除50元。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秸秆禁烧结束时进行,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日常考核,年终兑现。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作为秸秆禁烧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2.得分情况作为奖励的依据。
3.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夏、秋两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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