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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乐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委 市政府领导对实施绿秀嘉州的指示和批示〉》的通知

峨绿委发〔2017〕2号 峨眉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转发《〈乐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委 市政府领导对实施绿 秀嘉州的指示和批示〉》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秀嘉州行动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6〕47号)文件要求,为抓住当前造林有利季节,切实加强我市绿化造林工作。现将《乐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和《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实施绿秀嘉州的指示和批示》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请各镇(乡)和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造林绿化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于3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绿委办。 二、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造林绿化工作及时跟进,随时掌握各镇(乡)、各成员单位的绿化工作安排、推进情况、完成质量等,对工作领导不力、进展缓慢的镇(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对于在造林绿化工作中懈怠、责任心不够,工作不落实的镇(乡)、单位,市绿化委员会责令其改正;限期不整改的,取消相关林业项目和有关资金支持。 附件:1.乐山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2.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实施绿秀嘉州的指示和批示 峨眉山市绿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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