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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指标的通知

峨眉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指标的通知各乡镇、市林场: 根据《乐山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乐市林函〔2014〕212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林业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函〔2016〕32号)精神,结合峨眉山市森林资源情况,对全市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市林场,请你们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2017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同时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并落实人员加强对林木采伐的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全市森林资源的安全。 附件:1. 《峨眉山市2017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表》 2. 《峨眉山市森林采伐质量与安全检查表》 峨眉山市林业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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