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卓 玲(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
罗 川(宣传部长、组织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组织工作,协助人大工作。
万俊林(财政所所长):主持财政所工作。
刘晓容(财政所工作员):协助财政所工作。
伍梦璐(财政所工作员):协助财政所、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余 彬(党政综合办主任):主持党政综合办工作,负责党政办、工会工作。
石茂丽(党政办工作员、团委副书记):协助党政办、便民服务、共青团工作。
尹欣雅(社会事务办主任):主持社会事务办工作,负责民政工作。
万世甜(林业站站长):负责林业、武装工作。
宋 琴(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主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农业、扶贫移民、共青团工作。
范国庆(安办主任、食药监站站长):负责安办、安监、工业统计、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协助交管工作。
熊松林(国土办工作员):协助国土、村建工作。
何 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文体、广电工作,协助农业工作。
丁江莲(计生办主任、妇联主席):负责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李益水(计生办工作员):协助计划生育工作。
彭丽军(劳保所所长):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王继江(交管站站长):负责安监、交管、企业服务工作。
苏 飒(国土办主任):负责国土工作。
万海东(国土办工作员):协助国土、村建工作。
罗 阳(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协助农业、保险工作。
许仕福(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协助农业、武装、交管工作。
姜力钰(民政办工作员、统计员):协助民政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李治刚(村建所所长):负责村建工作。
赵 欣(司法所副所长):负责综治、维稳、防邪、司法、信访、调解工作。
李 肖(司法所工作员):协助综治、维稳、防邪、司法、信访、调解工作。
王 静(劳保所工作员):协助劳动保障工作。
张知全(党政办工作员):负责公务车管理工作,协助后勤工作。
周 兵(驾驶员):负责公务车驾驶工作。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卓 玲(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
罗 川(宣传部长、组织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组织工作,协助人大工作。
万俊林(财政所所长):主持财政所工作。
刘晓容(财政所工作员):协助财政所工作。
伍梦璐(财政所工作员):协助财政所、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余 彬(党政综合办主任):主持党政综合办工作,负责党政办、工会工作。
石茂丽(党政办工作员、团委副书记):协助党政办、便民服务、共青团工作。
尹欣雅(社会事务办主任):主持社会事务办工作,负责民政工作。
万世甜(林业站站长):负责林业、武装工作。
宋 琴(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主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农业、扶贫移民、共青团工作。
范国庆(安办主任、食药监站站长):负责安办、安监、工业统计、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协助交管工作。
熊松林(国土办工作员):协助国土、村建工作。
何 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文体、广电工作,协助农业工作。
丁江莲(计生办主任、妇联主席):负责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李益水(计生办工作员):协助计划生育工作。
彭丽军(劳保所所长):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王继江(交管站站长):负责安监、交管、企业服务工作。
苏 飒(国土办主任):负责国土工作。
万海东(国土办工作员):协助国土、村建工作。
罗 阳(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协助农业、保险工作。
许仕福(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协助农业、武装、交管工作。
姜力钰(民政办工作员、统计员):协助民政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李治刚(村建所所长):负责村建工作。
赵 欣(司法所副所长):负责综治、维稳、防邪、司法、信访、调解工作。
李 肖(司法所工作员):协助综治、维稳、防邪、司法、信访、调解工作。
王 静(劳保所工作员):协助劳动保障工作。
张知全(党政办工作员):负责公务车管理工作,协助后勤工作。
周 兵(驾驶员):负责公务车驾驶工作。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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