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龙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实现提质扩面,推动各地区加快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要求,现将《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安办牵头、部门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四川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为依据,以开展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部门指导监督考核为核心,突出“三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严格“四个规范”(规范分类分级、规范标准清单、规范查报流程、规范台账管理),坚持“五个强化”(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真查真改、强化培训教育、强化系统运用、强化激励约束),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建立会查会改会报、真查真改真报、重预防抓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系统内现有企业名单附后)在现有基础上,对照经济普查的企业数,将所有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登记建档,录入信息系统,掌握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二)明晰监管职责,规范企业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监管
按照“行业监管无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要求,进一步
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安全生产状况的企业在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镇人民政府职责: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数据库及相关台帐等;严格实施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各镇乡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业培训,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和隐患基础信息录入;依托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汇总、分析、上报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内容、排查时间和频次,以及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等。
2.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企业应对照行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查报标准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推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3.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时间、人员、隐患明细和整改销号情况,对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并纳入台账管理。
4.真查真改真报隐患。企业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清单要求,组织实施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每月底25日前,及时汇总上报本月日常排查、全面排查、专项排查和车间、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即时上报,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整改进度情况。
(四)加强隐患动态监管
1.加强监管执法。要强化信息系统运用,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在日常监管和执法中,重点检查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检查企业是否按隐患排查制度和标准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登录隐患信息系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以及报送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督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拟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公示制度,对重大隐患进行分级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
3.强化隐患排查绩效管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评估办法,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查报标准清单编制、隐患台账建立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上报、销号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动态调整企业评级。同时对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评。
(五)加强培训宣传
1.分级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等不同的应用对象,组织开展大规模、分层次、分类型的专业培训,重点讲解查报程序、标准清单编制、信息系统应用等方面要求。
2.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六)强化成果应用
1.加强分析预警。根据隐患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分析,探索对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2.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结合推进,将标准化评定中所有不合格项作为隐患,纳入隐患信息系统管理。
3.探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融合,完善诚信管理、税费减免、保险费率浮动、金融信用评估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措施,发挥镇场作用,推进体系建设创新发展。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6年7月底前
1.按“行业监管无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原则明晰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确定本级本行业重点监管企业。
(二)2016年7月至12月
1.分级开展现场指导和专项督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上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并上传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隐患信息台账,及时登录隐患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2.系统运用目标任务:2016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传报备率达到7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上传报备率达到7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通过信息系统报送隐患信息的企业达到5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系统运用进度目标详见表1)。
3.分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录入率100%、按期整改销号率100%。
4.镇安办将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绩效管理,逐月考评。一般隐患整改率99%以上、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关于印发《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实现提质扩面,推动各地区加快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要求,现将《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2016年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安办牵头、部门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四川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为依据,以开展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部门指导监督考核为核心,突出“三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严格“四个规范”(规范分类分级、规范标准清单、规范查报流程、规范台账管理),坚持“五个强化”(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真查真改、强化培训教育、强化系统运用、强化激励约束),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建立会查会改会报、真查真改真报、重预防抓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系统内现有企业名单附后)在现有基础上,对照经济普查的企业数,将所有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登记建档,录入信息系统,掌握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二)明晰监管职责,规范企业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监管
按照“行业监管无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要求,进一步
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安全生产状况的企业在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镇人民政府职责: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数据库及相关台帐等;严格实施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各镇乡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业培训,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和隐患基础信息录入;依托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汇总、分析、上报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内容、排查时间和频次,以及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等。
2.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企业应对照行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查报标准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推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3.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时间、人员、隐患明细和整改销号情况,对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并纳入台账管理。
4.真查真改真报隐患。企业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清单要求,组织实施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每月底25日前,及时汇总上报本月日常排查、全面排查、专项排查和车间、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即时上报,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整改进度情况。
(四)加强隐患动态监管
1.加强监管执法。要强化信息系统运用,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在日常监管和执法中,重点检查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检查企业是否按隐患排查制度和标准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登录隐患信息系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以及报送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督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拟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公示制度,对重大隐患进行分级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
3.强化隐患排查绩效管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评估办法,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查报标准清单编制、隐患台账建立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上报、销号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动态调整企业评级。同时对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评。
(五)加强培训宣传
1.分级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等不同的应用对象,组织开展大规模、分层次、分类型的专业培训,重点讲解查报程序、标准清单编制、信息系统应用等方面要求。
2.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六)强化成果应用
1.加强分析预警。根据隐患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分析,探索对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2.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结合推进,将标准化评定中所有不合格项作为隐患,纳入隐患信息系统管理。
3.探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融合,完善诚信管理、税费减免、保险费率浮动、金融信用评估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措施,发挥镇场作用,推进体系建设创新发展。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6年7月底前
1.按“行业监管无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原则明晰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确定本级本行业重点监管企业。
(二)2016年7月至12月
1.分级开展现场指导和专项督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上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并上传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隐患信息台账,及时登录隐患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2.系统运用目标任务:2016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传报备率达到7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上传报备率达到7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通过信息系统报送隐患信息的企业达到50%以上,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达到100%。(系统运用进度目标详见表1)。
3.分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录入率100%、按期整改销号率100%。
4.镇安办将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绩效管理,逐月考评。一般隐患整改率99%以上、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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