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指标的通知
峨眉山市林业局文件
峨市林〔2016〕11号 签发人:邹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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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林业局
关于下达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
分解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市林场:
根据《乐山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乐市林函[2014]212号),以及《乐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林业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函[2016]32号)精神,我局结合峨眉山市森林资源情况,对全市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到了各乡镇和市林场,请你们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2016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并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附件:1.《峨眉山市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表》
2.《四川省集体人工商品林最低主伐年龄表》
3.《四川省主要树种出材率表》
4.《峨眉山市林木采伐告知书》
5.《峨眉山市林木采伐申请表》
6.《小班采伐申请表、林木登记表》
峨眉山市林业局
2016年5月26日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