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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督察督办等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印发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督察督办等八项工作制度,此制度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督察督办制度

  一、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督办工作机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组织员、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经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建立督察事项登记管理制。督察负责人员负责做好每次督察事项的登记工作。

  三、督察实行两周一次通报制。

  四、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一、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双休日”和8小时工作日,每周1—5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二、工作时间实行督查考勤制度。

  三、上午9:00以后上班,下午16:30以前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次,分管领导谈话;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分管干部领导谈话;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主要领导谈话并扣除当月出差补助。

  四、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做好公示去向登记。

  五、上班时间严禁赌博、打游戏、上网、喝酒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1次,本人写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出差补助;发现2次,与年终考核挂钩(临聘人员辞退;正式人员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六、应急事件、突发性事件安排参加的人员(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或工作时间以外的休息时间),不服从安排的扣当月出差补助。

  七、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每两周的周一上午9:30为镇干部学习时间,学习前实行点名,镇干部散会后为党政办公会议时间,特殊情况另定。

  二、学习内容包括有关文件、材料,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检查布置工作等。

  三、每次学习由主要领导主持,主要领导不在由其它领导主持。

  四、学习实行考核追究制,主持人负责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无故缺席视为旷工,无故迟到、早退者,按《机关工作制度》规定处理。

  五、全体镇干部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开会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不得任意翻阅其它书报。不允许在会场任意走动,自由散漫。

  六、一般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因公请假须向主持人请假,因病、因事请假按《请假制度》办理。

  七、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值班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值班安排,轮流参加值班。

  二、工作时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第一天17:00至第二天9:00,节、假日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第一天9:00至第二天9:00,不得迟到或早退,如迟到或早退,按《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三、值班人员按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不得脱节。

  四、值班人员必须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如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汇报。

  五、值班领导、人员和车辆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七、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现有车辆的出勤安排一般情况下按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办法调度,特殊情况下,由主要领导统一调度。

  二、部门和镇干部因工作用车,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以便统筹安排,本着先领导,后部门,先远距离,后近距离,先急事的原则派车。私人不得安排车辆外出。

  三、所有车辆一律不参与个人婚丧事宜。个人私用车(包括驾驶员),原则上不安排,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用车。

  四、车辆实行定人驾驶(按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案执行)。领导之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不得擅自借车与他人驾驶,如借车与他人驾驶,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借车人负责。

  五、车辆实行领票定点加油、定点维修,非政府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加油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经费统一由镇长签字报销。

  六、车辆维修由办公室确定专人管理,确定到维修厂维修时,一般情况下,由专管员和驾驶员一同前往。驾驶员和专管员在维修单上签字经办。

  七、驾驶员必须懂车辆基本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知识,经常保持车辆清洁,性能良好,安全行驶。

  八、凡是自行到定点以外维修、检查车辆的一律自已负责,单位不予报销。

  九、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早退、溜岗、擅自脱离岗位和不听从办公室统筹安排的,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十、驾驶员必须服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车辆检查、维修必须服从专管人员安排。

  十一、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财经管理制度

  一、坚持开源节流,收支两条线,镇长一支笔的原则。

  二、3000元以下的开支,由镇长签字报销;3000元—5000元的开支由书记签字后,再由镇长签字报销;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审批程序:按审批权限,经办人签字说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出初审意见,由镇长签字报销。

  四、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一、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请假半天须向分管领导口头请假,报办公室登记;请假1天以上须写请假条向镇长请假,2天以上书面向书记请假,经批准同意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方可准假;特殊情况未提前请假的,则要及时说明,因病住院以证明为准,交办公室登记汇总,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需要参加有关会议,上午9:00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紧急报告工作、办理工作事宜等应急情况而无法到办公室报到的,以会议通知为准,如是电话或口头通知的须向办公室报告,以便督察,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外,若在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

  四、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卫生制度

  一、落实专人负责打扫镇机关所有公共场所卫生,保持机关卫生清洁。

  二、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其办公人员负责打扫,随时保持办公室清洁。

  三、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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