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
根据峨纪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关系和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村(社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促进村(社区)经济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峨纪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核实村(社区)的“三资”底子,明晰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2、准确掌握村(社区)财务管理状况和“十不准”执行情况,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发现并查处村(社区)在“三资”管理及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4、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清查“三资”管理
以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始数据为基础,严格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对“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园地、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农村“三资”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等。特别是对村(社区)集体土地的出租出让流转情况和固定资产处置进行逐项清理,核查集体土地、山林的权属、管理、使用情况。
(二)清理财务账目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查阅村(社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账目(对涉及有问题的可再向前追溯),具体检查:村(社区)财务收支;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的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助、捐赠、赞助等收入;土地出让及流转提成、资源及门面出租收入和固定资产处置等各类集体收益及以各种名目向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收费是否入账,管理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公开透明。重点核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贪污挪用、虚报套取等违法违纪问题,清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制度是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查处问题,整章建制”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底前)
成立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江德伦任组长,镇长杨换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文玉华、分管副镇长李学研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朱艳红、财政所长李杰、党政办主任周世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徐晨、民政办主任黄秀平、新农村建设办主任周超、林业站长王韬、群众工作办主任黎国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艳红任办公室主任,周世勇、李杰、黄秀平、周超、徐晨、王韬、黎国成办公室成员。(设立举报电话:0833-5582040。)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底至2月底)
1.摸底调查。2月15日前,各村(社区)与各有关单位核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拨付到村(社区)的所有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助、赞助、捐赠等各类资金情况,填制好“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中的货币资金、资产、在建工程、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调查表及村集体财务收入支出明细统计表报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2.组织自查。自2月1日起,各村(社区)支部、村委要组织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主的清理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对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社区)会计财务账簿为依据,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各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社区)会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数据审核,负责政策解读和提出整改措施。各村(社区)自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清理结果经包村干部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签字审核后张榜公布并向村(居)民代表大会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3.问题自纠。从3月1日起,村(社区)对自查中发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
(三)全面检查阶段(3月1日至31日)
3月底前,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办对全镇所有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资料、排查问题,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写出督办函。
(四)专项治理阶段(4月)
从4月1日开始,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社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突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社区)逐项纠正,对在自查自纠中,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数据等信息失真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由纪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整章建制阶段(5月)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中纪发〔2006〕24号、峨纪发〔2016〕3号要求,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健全“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至9月)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2016年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把“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题研究,制定方案,精心部署。
(二)明确责任。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任务重、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对象复杂,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党委政府强调,这次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负总责,联片领导和驻联村干部包片、包村,各成员单位各自检查所对接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安排的各种项目资金及各种工作经费、各项惠农资金,农办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移民后附资金,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资金及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村镇建设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林业部门负责生态效益林和退耕还林资金,水管部门负责小农水资金、农村饮水补助资金、山塘清淤、病险水库除险等各项水利资金,农业综合服务部门负责双季稻补贴、农业保险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动物检疫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动物疫病扑杀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养殖奖励,生猪调出奖励资金,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纪检部门负责进度同步、检查督促工作。
(三)严明纪律。“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提供完整资料,确保监督检查依据的真实可靠;村(社区)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销毁、隐藏、涂改相关资料,更不得造谣生事,无理取闹,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凡因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1、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名单
附件:1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江德伦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换荣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文玉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学研
成 员:纪委副书记 朱艳红
财政所所长 李 杰
党政办主任 周世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 晨
民政办主任 黄秀平
新农村建设办主任 周 超
群众工作办主任 黎国成
林业站站长 王 韬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秀娟
财政所工作人员 庞 雪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纪委办公室,由朱艳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周世勇、李杰、黄秀平、周超、徐晨、王韬、黎国成、汪秀娟、庞雪。
附件:2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
负责人一览表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
根据峨纪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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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池镇委员会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关系和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村(社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促进村(社区)经济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峨纪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核实村(社区)的“三资”底子,明晰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2、准确掌握村(社区)财务管理状况和“十不准”执行情况,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发现并查处村(社区)在“三资”管理及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4、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清查“三资”管理
以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始数据为基础,严格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对“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园地、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农村“三资”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等。特别是对村(社区)集体土地的出租出让流转情况和固定资产处置进行逐项清理,核查集体土地、山林的权属、管理、使用情况。
(二)清理财务账目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查阅村(社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账目(对涉及有问题的可再向前追溯),具体检查:村(社区)财务收支;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的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助、捐赠、赞助等收入;土地出让及流转提成、资源及门面出租收入和固定资产处置等各类集体收益及以各种名目向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收费是否入账,管理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公开透明。重点核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贪污挪用、虚报套取等违法违纪问题,清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制度是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查处问题,整章建制”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底前)
成立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江德伦任组长,镇长杨换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文玉华、分管副镇长李学研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朱艳红、财政所长李杰、党政办主任周世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徐晨、民政办主任黄秀平、新农村建设办主任周超、林业站长王韬、群众工作办主任黎国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艳红任办公室主任,周世勇、李杰、黄秀平、周超、徐晨、王韬、黎国成办公室成员。(设立举报电话:0833-5582040。)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底至2月底)
1.摸底调查。2月15日前,各村(社区)与各有关单位核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拨付到村(社区)的所有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助、赞助、捐赠等各类资金情况,填制好“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中的货币资金、资产、在建工程、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调查表及村集体财务收入支出明细统计表报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2.组织自查。自2月1日起,各村(社区)支部、村委要组织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主的清理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对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社区)会计财务账簿为依据,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各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社区)会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数据审核,负责政策解读和提出整改措施。各村(社区)自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清理结果经包村干部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签字审核后张榜公布并向村(居)民代表大会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3.问题自纠。从3月1日起,村(社区)对自查中发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
(三)全面检查阶段(3月1日至31日)
3月底前,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办对全镇所有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资料、排查问题,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写出督办函。
(四)专项治理阶段(4月)
从4月1日开始,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社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突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社区)逐项纠正,对在自查自纠中,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数据等信息失真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由纪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整章建制阶段(5月)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镇“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中纪发〔2006〕24号、峨纪发〔2016〕3号要求,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健全“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至9月)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镇“三资”管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2016年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把“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题研究,制定方案,精心部署。
(二)明确责任。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任务重、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对象复杂,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党委政府强调,这次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负总责,联片领导和驻联村干部包片、包村,各成员单位各自检查所对接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安排的各种项目资金及各种工作经费、各项惠农资金,农办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移民后附资金,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资金及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村镇建设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林业部门负责生态效益林和退耕还林资金,水管部门负责小农水资金、农村饮水补助资金、山塘清淤、病险水库除险等各项水利资金,农业综合服务部门负责双季稻补贴、农业保险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动物检疫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动物疫病扑杀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养殖奖励,生猪调出奖励资金,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纪检部门负责进度同步、检查督促工作。
(三)严明纪律。“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提供完整资料,确保监督检查依据的真实可靠;村(社区)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销毁、隐藏、涂改相关资料,更不得造谣生事,无理取闹,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凡因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1、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名单
附件:1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江德伦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换荣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文玉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学研
成 员:纪委副书记 朱艳红
财政所所长 李 杰
党政办主任 周世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 晨
民政办主任 黄秀平
新农村建设办主任 周 超
群众工作办主任 黎国成
林业站站长 王 韬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秀娟
财政所工作人员 庞 雪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纪委办公室,由朱艳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周世勇、李杰、黄秀平、周超、徐晨、王韬、黎国成、汪秀娟、庞雪。
附件:2
龙池镇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
负责人一览表
| 包片领导 | 包村干部 | 业务指导 | 村别 | 支部书记 | 村文书 | 村纪检组长 |
| 黎松林 | 万 娟 | 徐 晨 汪秀娟 李 杰庞 雪 | 杨柳村 | 谯俊刚 | 吕 震 | 宋 桃 |
| 廖得来 | 三湾村 | 王国其 | 伍朝彬 | 李桂清 | ||
| 周华丽 | 白果村 | 罗 祥 | 罗堂福 | 黄桂容 | ||
| 汪晓梅 | 宋坝村 | 张全刚 | 马秋菊 | 伍仕云 | ||
| 蒲国太 | 黄秀平 | 万村村 | 万平才 | 万永明 | 李文君 | |
| 胡 琼 | 幺店村 | 袁加才 | 万 华 | 黄忠志 | ||
| 汪 建 | 富有村 | 袁 和 | 李龙玉 | 付庆明 | ||
| 刘 建 | 金川村 | 郭明高 | 刘华友 | 袁 和 | ||
| 李学研 | 汪秀娟 | 马坪村 | 马德彬 | 胡登银 | 宋桂英 | |
| 徐 晨 | 高万村 | 罗恩友 | 任文俊 | 黎烈成 | ||
| 万梦然 | 凤凰村 | 伍 琼 | 樊书明 | 林俸明 | ||
| 文玉华 | 朱艳红 | 莲花村 | 庞方洪 | 代选跃 | 庞方成 | |
| 周 超 | 太坪村 | 王举高 | 马德明 | 马德明 | ||
| 黎国成 | 龙池村 | 刘吉容 | 冯建彬 | 曾文昭 | ||
| 罗 强 | 周世勇 | 桃源村 | 陈华才 | 张小凤 | 周琼芳 | |
| 王 韬 | 河心村 | 胡海清 | 张登和 | 张建华 | ||
| 朱明霞 | 烽火村 | 朱应勤 | 林录军 | 彭文君 | ||
| 丁江群 | 梁晓玲 | 丁坪村 | 林禄怀 | 伍元兵 | 刘建华 | |
| 李 杰 | 滨湖社区 | 杨学林 | 魏章琴 | 梁泽庆 | ||
| 董 玲 | 杨村铺社区 | 谯俊峰 | 方芙蓉 | 黄兰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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