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镇人民政府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城市营销年”工作主题,根据省、市、峨眉山市的安排部署,我镇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方位综合治理的新要求,建设一个美化、净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的洁美和谐新龙池,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乐山市、峨眉山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转型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江德伦、镇长杨换荣为组长,副镇长罗强为副组长,联村镇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对村(社区)的管理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联村镇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联村镇干部包村(居)制(详见附表一),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对照任务、制订方案、分解任务、落实人员经费。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6年10月31日。落实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实现总体目标。
(三)巩固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保持日常推进,完善机制,积极构建长效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支书、主任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建好队伍,保障有力。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配备好卫生管理人员、保洁清运人员,提高环卫人员综合素质,实行制度化管理。要加强河道保洁、垃圾清运人员等环卫从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减少环卫作业安全风险。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目标要求,以龙池场镇和农村环卫秩序、环卫设施为重点,从初步治理到完善提高、从基础设施到风貌特色逐步深入,把专项治理与城镇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龙池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
五、具体安排
(一)抓好长效保持、发挥村组和环卫人员积极性。继续实行村组环境卫生分段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重点做好分段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市政维护、车辆管理和各种卫生突击行动。
(二)深化治理垃圾乱扔行为。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公路沿线环境整洁。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三)深化治理“车辆乱停”。镇交管办、交警中队要强力宣传实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车辆停放,促使场镇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社区要规范摩托车、三轮车临时停靠、停放点,并设立标示牌,严禁乱停乱靠,实现车辆线内停放、统一朝向。
(四)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治理集镇街道、市场、公路、河沟、桥梁等地段。推进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管理)。继续保持“户打扫、村集中、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1)悬挂宣传横幅。各村(社)单位在本单位和聚居点悬挂1—2幅宣传横幅。(2)宣传栏和公开栏宣传。在各村社单位的宣传栏和公开栏开展专项宣传1—2次。(3)会议宣传。各村要继续通过召开会议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整合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整治的内容和好处,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高潮。
六、严格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法相结合的问题查找、整改督促手段,务求实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要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问责,追究责任。
(二)实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每月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采取督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
附件一:龙池镇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村镇干部名单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城市营销年”工作主题,根据省、市、峨眉山市的安排部署,我镇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方位综合治理的新要求,建设一个美化、净化、亮化、居民行为规范的洁美和谐新龙池,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乐山市、峨眉山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转型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江德伦、镇长杨换荣为组长,副镇长罗强为副组长,联村镇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对村(社区)的管理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联村镇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联村镇干部包村(居)制(详见附表一),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对照任务、制订方案、分解任务、落实人员经费。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6年10月31日。落实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实现总体目标。
(三)巩固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保持日常推进,完善机制,积极构建长效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支书、主任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建好队伍,保障有力。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配备好卫生管理人员、保洁清运人员,提高环卫人员综合素质,实行制度化管理。要加强河道保洁、垃圾清运人员等环卫从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减少环卫作业安全风险。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目标要求,以龙池场镇和农村环卫秩序、环卫设施为重点,从初步治理到完善提高、从基础设施到风貌特色逐步深入,把专项治理与城镇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龙池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
五、具体安排
(一)抓好长效保持、发挥村组和环卫人员积极性。继续实行村组环境卫生分段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重点做好分段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市政维护、车辆管理和各种卫生突击行动。
(二)深化治理垃圾乱扔行为。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公路沿线环境整洁。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三)深化治理“车辆乱停”。镇交管办、交警中队要强力宣传实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车辆停放,促使场镇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社区要规范摩托车、三轮车临时停靠、停放点,并设立标示牌,严禁乱停乱靠,实现车辆线内停放、统一朝向。
(四)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治理集镇街道、市场、公路、河沟、桥梁等地段。推进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管理)。继续保持“户打扫、村集中、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1)悬挂宣传横幅。各村(社)单位在本单位和聚居点悬挂1—2幅宣传横幅。(2)宣传栏和公开栏宣传。在各村社单位的宣传栏和公开栏开展专项宣传1—2次。(3)会议宣传。各村要继续通过召开会议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整合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整治的内容和好处,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高潮。
六、严格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法相结合的问题查找、整改督促手段,务求实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要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问责,追究责任。
(二)实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每月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采取督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
附件一:龙池镇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村镇干部名单
龙池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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