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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的实施意见

  峨胜府[2015]40号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经胜利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为全镇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蔡其宏、镇长杜联荣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文清担任,信息员由杨松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领导,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库、烟花爆竹、建筑、建设施工工地、消防、学校暨校园周边、农机、电力、企业、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及领域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危险化学品安全

  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油、气、液氨、烟花爆竹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和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整治。对天然气管道及输油管道的监测和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李超,责任人:王文清、杨松、敖利平、万才君、谯因友、徐筱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对商场、超市、网吧、歌舞厅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全镇农村、企业、街道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坚决取缔违法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李超,责任人:王文清、杨松、刘佳、余红、张启宏、刘凤娥

  3、道路交通、水库、电力、农机安全

  对道路交通、水库、电力、农机安全的排查,对辖区内的国、县、村、组道路、桥梁、水库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以下行为:

  (1)机动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行车的。

  (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从事包车业务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3)客运、物流等企业未落实车辆日检、例检、驾驶人教育、学员培训、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运营的;GPS安装、使用、管控不按规定执行的。

  责任领导:党委委员程艳梅,责任人:余红、黄启康、王玉梅、张婷、张启宏、陈旭

  4、学校安全

  对辖区学校以及幼儿园、医疗机构的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人大主席杨琼,责任人:童玲、胡晓荣、罗新、袁丽华、万友明、熊琴

  5、建筑、建设施工安全

  对辖区内建筑(特别是农房建设)、建设工地的安全大排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建设,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胡学森,责任人:王全英、敖利平、谯因友、万才君

  6、烟花爆竹、企业安全

  (1)对辖区内烟花爆竹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

  (2)对企业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李超,责任人:王文清、杨松、谭静玲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4日至8月21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并确定负责人及联络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镇各分管领导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胜利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年底)

  各单位要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存在问题、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于9月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报表,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25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胜利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联合执法。落实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镇安办、经发办、社事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胜利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站、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行政监督。镇人大、纪委要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职的要认真查处;对履职不到位,产生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电话:5523149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附:1、关于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2、胜利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报表

  胜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1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峨眉山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蔡其宏镇党委书记

  杜联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军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学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艳梅镇党委委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淑枝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王文清镇安办主任

  王全英镇经发办主任

  徐筱镇政府党政办主任、宣传部长

  刘凤娥镇组织员      

  熊爱军镇财政所所长

  余红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袁丽华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童玲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伍文刚胜利派出所所长

  黄其康镇水利员

  杨松镇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文清任办公室主任,杨松担任信息员。联系电话:5523149,5470304。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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