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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林业局2015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峨眉山市林业局2015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以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地震灾后重建等工作为重点,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的林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进展情况

  (一)保证目标

  1、党建工作。落实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以“承诺、述职、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深化整改及“庸、懒、散、浮、拖”整治工作,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坚持不懈深化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构建了践行党的群众长效机制,助推全市林业在城市建设中承担起绿色发展重任;畅通联系群众渠道,继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积极参加乡镇“集中办事日”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办事流程、林权纠纷调处等;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大力开展节日慰问贫困党员和生病职工、帮扶挂联镇乡贫困户、帮困助贫等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捐款0.7万元;加强了“两新”组织建党和党建工作,开展了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下属党支部进行等级初评、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先进性、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推动林业发展、促进林区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主。并对初评出的后进党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的整顿工作方案,推进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提升;完成4月份的党建网宣任务,为全市第4名。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抓党风、行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亲自抓,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的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及各有关责任股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要求,确保了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本着“加强监督,预防为主,严肃处理”的原则,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了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跟踪监察、教育、引导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加强“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保障了“两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办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1起,办理省纪委转2起;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要求。

  3、宣传思想工作。认真抓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中心组组织机构和学习制度工作;开展集中学习4次,累计学习8天;集中专题辅导学习1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100%,学习档案完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员深入镇乡开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执法、森林防火、林下经济等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思考,完成调研文章1篇;积极配合市网络舆情中心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网络舆论引导。

  4、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践行职工正确道德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普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计生、妇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1月份,我局被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为乐山市文明单位。

  5、综治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中,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建设平安峨眉;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开展信访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四包一”责任制,扎实开展涉林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稳控,及时有效化解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6、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访责任落实,健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按“五定五包”原则,逐一落实化解责任,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落实解决措施,逐案予以突破化解,着力推动信访案件了结、息访息诉。1-6月共接各类举报、市长热线、信访件等32起,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办结,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7、防邪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防邪工作,明确落实了责任。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邪,防邪工作与综治、精神文明、工会和老协工作相结合,平时注重对职工及家属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目前,林业局职工及家属无参加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现象。

  8、保密工作。落实了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开展了《保密法》宣传;落实了相应的保密技术装备;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加强了秘密载体管理;完善了涉密设备定点维修工作,并签订了保密协议。截止目前,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二)职能目标

  1、民生工程。 一是国有林管护25.78万亩。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国有林25.78万亩森林得到了及时有效管护,成效显著;签订管护协议覆盖面积100%,国有林业管护职工“五险”补助全面落实;完成2014年度国有森林抚育1万亩。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6万亩。全面落实了巩固退耕还林面积6.6万亩的管护责任,制定了两大工程执法监察计划,对全市退耕还林的造林保存率、幼林管护、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兑现等进行监察;4月上旬,我市201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和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通过省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2015年度退耕还林资金补助应兑现781.99万元,目前,镇乡自查工作已完成,正在拨付资金,预计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资金兑现工作。三是12.45万亩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2.45万亩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涉及2个镇乡17个村,4585户,目前,县级自查已结束,正在拨付资金,预计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资金兑现工作。

  2、专项目标。一是专项目标任务同职能工作中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林业执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一样。

  3、营林工作。一是城乡绿化造林。投资25万元,完成3个新农村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四旁植树50万株。二是名木古树工作。目前,全市名木古树的外业普查工作结束,内业资料(除景区外)统计汇总已基本完成。三是2014年度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完成中药材2224.5亩,占计划任务54.8%,森林蔬菜5669.9亩,占计划任务83.3%,特色经济作物2484.3亩,占计划任务56.2%,特色经果林627亩,占计划任务25.4%,丰产经营措施6489亩,占计划任务76.3%,完成中央专项建设投资274.804万元,占计划任务40.4%,品改与低改、新(改、扩)建禽、畜圈舍等未完成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4、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林木采用。上半年采伐林木蓄积:6428.33M3;对2014年度林木采伐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批少采多、批甲采乙的现象。二是征占用林地。查出全市非法侵占林地案件7宗,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31.78公顷。目前,森林公安正在进行依法查处。受理征收占用林地一宗(农村居民建房),已上报省林业厅。三是林权管理。办结林权流转办证38本,面积6851.25亩,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颁证面积2.8万余亩,更正林权证194本。还积极协助黄湾乡开展林改工作,为黄湾乡的林权证颁证工作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新增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宗,面积8325.8亩,抵押金额600万元;解除抵押业务6宗。成功调处林权林地纠纷5起。四是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在峨眉电视台滚动播放公益宣传口号,发放张贴倡议书1万份,宣传资料2万份;对全市2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及2家经营利用餐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超出许可的行为;救助野生动物2只(藏酋猴一只,猫头鹰一只)。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了预防预报机制,完善了林业有害生物实施方案及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争取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地方财政投入60万元,方案乐山已批复,待招投标确定实施单位,再组织实施。办理林木调运检疫799件,调运检疫合格率100%。六是木材经营管理。全市原有的108家木材经营加工户的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场地、木材来源台账等进行了检查,发现木材堆放场地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一起,已限期整改。七是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上半年共受理并办理2037件,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八是森林保险。全面启动了森林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参保面积共26万余亩,农民缴纳保费5万余元,保额达128万余元。由于市上变更保险公司,现在正衔接2015度森林保险的宣传、入保等工作,力争提高参保率。九是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查验本市及过境运输车辆1463台次,木材7315M3。

  5、林业执法和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上半年,森林公安先后开展了“利剑行动”、“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工作”、“2015年林区禁种铲毒”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30人次,出动警车80台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9起,处罚违法人员9人,收缴罚没款2万元;侦破刑事案件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有效地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和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配合乐山市森林公安局侦破景区系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一举捣毁以“五赖皮”等团伙的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二是通过超常规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强化宣传,强化值班,严格火源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查火案、加强县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设备建设等措施,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截止目前,共发生森林火情4起,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为实现我市连续52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今年发生的4起火情,市政府督查进行了通报,并就近期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

  6、固定资产和本级财政收入。完成非税收入13.5万元,为全年总任务80万元的16.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30万元,为目标任务1900万元的64.7%。

  (三)单项目标

  1、计生工作。林业局投资0.84万元,对市政府下达我局的计生“三结合”40户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资助农资化肥助农生产。

  2、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林区采伐、林区采矿、林业企业、林区职工住房、单位内部及车辆安全为辅,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000份;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多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以森林防火为重点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96处。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3、环保工作。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指导镇乡推进森林乡村、森林矿区、森林校园等创建活动;开展了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整洁、绿化优美。

  4、消防工作。我局消防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贯彻消防法规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落实了消防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187次;配置了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消防组织161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大检查,截止目前,无一起火灾事故发生。

  5、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根据市政府及政务中心要求,将林业行政审批类6项、审核上报2项于2015年1月4日全部正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席代表一名,并与首席代表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增加窗口办事员3人,加强了窗口力量,提高了林业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为进一步简化林木审批程序,我局对0.1公顷以下的零星采伐办证委托给镇乡审批办证,签订授权委托书15份,林木采伐许可实行了县级、镇乡网上审核办证,同步运行;1-6月份,林业窗口全年共受理并办理2037件,林业窗口每个月均被评为优秀窗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人员实行“看板管理”和上班签到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上班情况督查,督查情况与职工评先评优、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有效地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6、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森林公安民警行政执法、森林防火应急值守等值班制度;制定完善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扑火应急队伍161支,按照扑火实战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巡回宣传、发放资料、开展演练等形式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在亚太旅游协会2015年年会峨秀湖冷餐会期间,我局应急队成员参与了应急维稳工作;上半年,按时办理“书记.市长信箱”及市长热线电话交办4件,办结率达100%。

  7、电子政务。始终坚持“三专一定”的原则,认真搞好党政网的管理工作,及时收发文件及报送材料。截止目前,无人为中断事故,无泄密事件发生。

  8、档案工作。对上年度的档案资料,正在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文书档案、重点工程档案实行分开装订。

  9、统计调查工作。落实了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完善了统计工作制度,建立了统计台账;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统计专业培训,服从政府统计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政府统计工作;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统计所需的资料;截止目前,无统计违法现象发生。

  10、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方案》;结合政务中心、镇乡集中办事日、下乡等工作,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发放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万份;组织全市镇乡林业员、森林管护人员参加的培训学习3次,参加学习人员200人次;建立、健全和完善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我局强化林业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利剑行动”至今,我局开展巡查106次,出警361人次,出动车辆109台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起。办理林业刑事案件3起,其中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案件1起,滥伐林木1起,非法占用林地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1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移送起诉1人。

  1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峨城乡指[2015]1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专项行动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机关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绿化环境优美;第29责任片区秩序井然、干净卫生。

  12、流动人口管理。加强了对单位办小区内住户的管理,对每家住户都进行了登记,做到了家底清楚。

  13、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局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和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开会学习、组织看警示片等形式,开展预防警示活动4次;主动接受职务犯罪预防职能部门的监督、督促、检查,对检察建议或其他预防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抓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和配合办案工作;积极做好相关信息报送。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有职务犯罪。

  14、信息督查工作。 截止目前,乐山市林业局网站采用14篇,省林业厅网站采用4篇,国家林业局网站采用4篇,累计得68分,为目标任务的68%。峨眉山新华网采用17篇,乐山日报采用1篇。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等各项目标任务都有序推进,按时总结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5、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估;按时完成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和指定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报表等相关资料。

  16、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及时办理回复市人大代表提案2件,均为满意。

  17、为挂联镇乡服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9225万元;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与川主乡杨河村13户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慰问贫困党员、群众0.16万元;指导1个村完成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补助资金5万元。

  (四)日常监控

  我局党政网运行正常,按时在网上收文、报送材料,未发生一起迟签或漏签文件事件,对乐山和市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也进行了分解和落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二、下半年林业工作安排

  (一)营林生产。一是继续对25.78万亩国有林进行管护;完成上级下达的国有中幼龄林抚育、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任务;依法对12.45万亩的集体林进行管护,完成2015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二是完成2015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加快推进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任务,准备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管和抽查,确保不出现超限额计划的采伐。二是严格执行林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坚持占用或使用林地报批程序;加强征用占用林地全过程监管与服务,及时协助查处未批先占和少批多占林地行为。三是积极配合镇乡加大对林权纠纷的调处,妥善处理每一起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四是做好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林木调运检疫,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五是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经营和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六是加强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制止滥收乱购,引导其合法经营。

  (三)林业执法、森林防火。一是继续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为我市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二是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预测预报、隐患排查、火源管理五个环节的工作,力争下半年不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我市连续52年无较大森林火灾。

  (四)其他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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