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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湾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湾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根据我市纪委、监察局《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峨纪发〔2015〕20 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乐山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乐山暨峨眉山市纪委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出的部署要求,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下大力气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整体好转的示范效应。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既着力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各种表现,又要从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把专项整治抓到位、抓出成效,真正做到让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

二、重点内容

1、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3、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4、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帐等问题。

5、着力整治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象。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6、土地流转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7、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8、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 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中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专项整治

(一)开展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单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收费管理不规范、支出管理不合规、“三公”经费报销下移、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多、违规发放各类补助、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等问题。

(二)开展村(社区)干部“与民争利”问题的专项整治。 重点解决村(社区)干部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多贪多占等问题。

(三)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村(社区)支部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细化责任不够、村(社区)纪检小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或者有案件线索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1. 自查阶段(7月至8月)

乡党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治措施、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七个方面问题”

和“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2013年以来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对照《乐都镇“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相关内容进行填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21日前报乡纪委备案。

2、抽查阶段(9月至11月)

由乡纪委牵头,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结合堡垒提升工程工作,到各村进行抽查。对抽查中新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整改阶段(12月)

各村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上专项整治工作组暨乡工作组反馈的意见,研究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于12月21日前向乡纪委上交整改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1、乡党委成立以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具体工作。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把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镇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要坚持自查自纠、落实执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让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机关干部、各村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3. 乡党委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加大整改力度,通过形成完备的考核奖惩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 1、黄湾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峨眉山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附件1

黃湾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

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童登俊 乡党委书记

张 烈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先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成义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祝双雨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马永玲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建平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 剑 乡长助理、新农办主任

王世军 乡纪委副书记

李双波 乡党政办主任

黄晓琼 乡纪委委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德军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成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成员有:王世军、李双波、黄晓琼、周德军,具体负责“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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