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林业工作安排
峨眉山市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林业工作安排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以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地震灾后重建等工作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进展情况
(一)保证目标
1、党建工作。落实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以“承诺、述职、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认真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实践,使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统一、力量得到进一步凝聚、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继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积极参加乡镇“集中办事日”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办事流程、林权纠纷调处等;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转正预备党员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表彰优秀党员4名;大力开展节日慰问贫困党员和生病职工、帮扶挂联镇乡贫困户、帮困助贫等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和捐款3万余元;加强了“两新”组织建党和党建工作,扩大了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全面完成了林业系统的党费的收缴工作;完成了党建网评任务。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党风、行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亲自抓,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的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及各有关责任股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要求,确保了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本着“加强监督,预防为主,严肃处理”的原则,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了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跟踪监察、教育、引导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加强“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保障了“两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办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3起。
3、宣传思想工作。认真抓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组织机构和学习制度工作;开展集中学习11次,累计学习22天;集中专题辅导学习4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100%,成员学习笔记在1万字以上,学习档案完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员深入镇乡开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执法、森林防火、灾后重建、林下经济等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思考,完成调研文章2篇;积极配合市网络舆情中心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网络舆论引导;全面完成2015年度党报刊征订任务。
4、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践行职工正确道德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普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计生、妇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为本、德为先、法为准”的方针,办理4期林业宣传橱窗,增加“禁止吸烟”标牌10个,增强了职工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党员为罗目镇残疾贫困党员捐款1750元;积极开展“乐山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振新风树正气,凝聚促进了改革发展正能量,11月27日乐山市对我局创建“乐山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5、综治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中,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建设平安峨眉;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开展信访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四包一”责任制,扎实开展涉林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稳控,及时有效化解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年,未发生一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6、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访责任落实,健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按“五定五包”原则,逐一落实化解责任,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落实解决措施,逐案予以突破化解,着力推动信访案件了结、息访息诉。全年共接各类举报、市长热线、信访件等47起,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办结,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7、保密工作。落实了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开展了《保密法》宣传;落实了相应的保密技术装备;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加强了秘密载体管理;完善了涉密设备定点维修工作,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8、防邪工作。坚持依法治邪,防邪工作与综治、精神文明、工会和老协工作相结合,平时注重对职工及家属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目前,林业局职工及家属无参加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现象。
(二)职能目标
1、乐山市目标任务。(1)普通路网向综合次枢纽跨越。安全、高效地完成了影响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15根香樟树(原525厂内)的移植工作。(2)全面完成“六个跨越、六个美丽”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矿区、森林校园创建活动,完成了13个新农村的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88%,超目标任务50%11.88个百分点;生态公益林地374316.3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09%,超目标任务17%的4.09个百分点。(3)民生工程。一是完成管护国有林25.78万亩,管护成效显著,2013年度国有林管护通过了省复查。二是巩固退耕还林6.6万亩。市政府与各镇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10年、2013年的荒山造林和2012年度退耕还林专项建设的后续产业发展种植项目和养殖项目通过了省级复查;兑现完成了2014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91.6万元,惠及全市14个镇乡96个村17850户59348人;2014年退耕还林专项建设,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30%,于2015年5月前完成。三是生态效益补偿12.28万亩。完成2014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兑现金额181.17万元,涉及2个镇乡17个村,4585户,实施补偿面积12.28万亩。我市2010年和2013年的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2013年度国有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查。
2、专项目标。一是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任务与民生工程相同。二是灾后重建生态修复项目。上级财政总投资800万元。总投资2686万元的二峨山林区道路改建工程项目,2014年上级投资64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投资800万元;投资56万元的震损林地植被恢复—封山育林2333亩,项目已完成投资28元;投资70万元的森林保护管理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已完成投资50万元,于年底完成;投资34万元的供水设施项目,项目已完成投资18万元,于年底完成。
3、营林工作。完成成片造林0.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0.2万亩,天保人工造林0.2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大田育苗350亩,产合格苗木800万株,四旁植树100万株(其中,义务植树50万株),13个新农村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
4、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全市林木采伐2.95万M³,未突破采伐限额。对2013年的林木采伐迹地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批少采多、批甲采乙的现象。二是办理3宗征占用林地,涉及永久占用面积6.7738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59万元。受理征占用林地1宗,面积41.6亩。对我市44个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5起、越界非法占用林地1起、毁林修路2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三是补办林权证10本,更正林权证85本,办理林权流转12宗,流转面积1490.64亩;新增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宗,面积10490亩,抵押金额1100万元;解除抵押业务11宗。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强化H7N9流感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5户,对全市17家经营户及2家餐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超出许可的行为。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了预测预报机制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案,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防治等专项调查,及时掌握我市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为预防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截止目前,共办理林木调运检疫1650件,竹木、种苗调运检疫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六是对全市105家木材经营户的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机械及能力、场地堆放木材来源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2起非法经营加工点,非法经营削片点2处,非法加工企业2起,均已依法处理。七是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受理并办理4847件,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八是调处林权纠纷2起。九是政策性森林保险。全面启动了森林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参保面积共26.0592万亩(其中,公益林计9.4682万亩,商品林计16.591万亩),涉及市林场及13个有林镇乡,农民缴纳保费49471.15 元,保额达12659.149万元。十是完成市重点工程——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黄湾服务接待区-黄湾武术文化小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收集体林地0.6074公顷。十一是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查验木材运输车辆2683台次,木材21435 M³。
5、林业执法和森林防火工作。一是林业执法。森林公安先后开展了“亮剑行动”、“2014天网行动”、“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工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警力275人次,出动警车143台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起,处罚违法人员10人,收缴罚没款2万元;立林业刑事案件12起,查破3起,其中,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6起,立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1起,侦破滥伐林木案1起,逮捕1人,立盗伐林木案1起,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品案1起,有效地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森林防火工作。全年共发生森林火情3起,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通过超常规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强化宣传,强化值班,严格火源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查火案、加强县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设备建设等措施,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6、固定资产和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890 万元,为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118.1 %,超目标任务18.1个百分点;完成本级财政收入100万元,为目标任务100万元的100%。
7、其他工作。在旅博会期间,全面完成了乐峨高速彭桥路口-桂花大道路口公路右侧长160米以及到围墙600米景观带的造型绿化工程;完成省级投资50万元的峨眉疗养院绿化工程;第29责任片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花海迷宫”项目的场地清理、除草、油菜播种等工作。
(三)单项目标
1、计生工作。林业局投资0.8万元,对市政府下达我局的计生“三结合”40户进行了技术培训、资助农资化肥和提供农经信息,对1个基地进行了维护。
2、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林区采伐、林区采矿、林业企业、林区职工住房、单位内部及车辆安全为辅,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000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多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以森林防火为重点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139处。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3、环保工作。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指导镇乡推进森林乡村、森林矿区、森林校园等创建活动;开展了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整洁、绿化优美。
4、消防工作。我局消防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贯彻消防法规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落实了消防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12次;配置了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消防组织18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大检查,全年无一起火灾事故发生。
5、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受理并办理4847件。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人员实行“看板管理”和上班签到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上班情况督查,督查情况与职工评先评优、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有效地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6、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双休日、森林公安民警行政执法、森林防火应急值守等值班制度;制定完善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扑火应急队伍23支,按照扑火实战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巡回宣传、发放资料、开展演练等形式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旅博会期间,抽调8人参加了旅博会期间的秩序维稳工作;按时办理“书记.市长信箱”及市长热线电话交办7 件,办结率达100%。
7、电子政务。始终坚持“三专一定”的原则,认真搞好党政网的管理工作,及时收发文件及报送材料。全年无人为中断事故,无泄密事件发生。
8、档案工作。认真执行《档案法》相关规定,完成档案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装订工作。
9、统计调查工作。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统计专业培训,及时更新和提高业务知识,按要求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全年,无统计违法现象发生。
10、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方案》;安排20余人次参加了省林业厅、乐山市林业局及我市组织的相关培训;结合政务中心、镇乡集中办事日、下乡等工作,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发放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万份;组织全市镇乡林业员、森林管护人员参加的培训学习4次,参加学习人员200人次;建立、健全和完善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涉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等部门规章制度,促使各项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聘请法律顾问1名。
1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我局以“旅博会”为契机,认真开展“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专项行动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机关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绿化环境优美;第29责任片区秩序井然、干净卫生;完成了全市13个村的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工作。
12、整治城乡私搭乱建、乱种乱养工作。对全市核发了两证的48家林木苗木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管,对出现的乱种乱养,及时制止,第一、二、三季度考核分别为98分、99分、99分。
13、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及时办理回复市人大代表提案4件,均为满意。
14、信息督查工作。年初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全年完成乐山市林业局、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林业政务信息采编100分,为目标任务的100%,调研2篇。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等各项目标任务都有序推进,按时总结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我局专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配合农业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16、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我局成立了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积极配合园林局做好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我市国家园林城市顺利通过复查。
17、为挂联镇乡服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1.1万元,兑现荒山造林资金1.95万元;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与川主乡杨河村13户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慰问贫困党员1万元;指导2个村完成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补助资金10万元。
(四)日常监控
我局党政网运行正常,按时在网上收文、报送材料,未发生一起迟签或漏签文件事件,对乐山和市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也进行了分解和落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2014年12月11日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以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地震灾后重建等工作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进展情况
(一)保证目标
1、党建工作。落实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以“承诺、述职、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认真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实践,使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统一、力量得到进一步凝聚、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继续开展“走基层”活动,积极参加乡镇“集中办事日”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办事流程、林权纠纷调处等;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转正预备党员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表彰优秀党员4名;大力开展节日慰问贫困党员和生病职工、帮扶挂联镇乡贫困户、帮困助贫等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和捐款3万余元;加强了“两新”组织建党和党建工作,扩大了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全面完成了林业系统的党费的收缴工作;完成了党建网评任务。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党风、行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亲自抓,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的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及各有关责任股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要求,确保了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本着“加强监督,预防为主,严肃处理”的原则,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了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跟踪监察、教育、引导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加强“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保障了“两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办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3起。
3、宣传思想工作。认真抓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组织机构和学习制度工作;开展集中学习11次,累计学习22天;集中专题辅导学习4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100%,成员学习笔记在1万字以上,学习档案完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员深入镇乡开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执法、森林防火、灾后重建、林下经济等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思考,完成调研文章2篇;积极配合市网络舆情中心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网络舆论引导;全面完成2015年度党报刊征订任务。
4、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践行职工正确道德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普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计生、妇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为本、德为先、法为准”的方针,办理4期林业宣传橱窗,增加“禁止吸烟”标牌10个,增强了职工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党员为罗目镇残疾贫困党员捐款1750元;积极开展“乐山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振新风树正气,凝聚促进了改革发展正能量,11月27日乐山市对我局创建“乐山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5、综治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中,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建设平安峨眉;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开展信访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四包一”责任制,扎实开展涉林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稳控,及时有效化解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年,未发生一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6、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访责任落实,健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按“五定五包”原则,逐一落实化解责任,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落实解决措施,逐案予以突破化解,着力推动信访案件了结、息访息诉。全年共接各类举报、市长热线、信访件等47起,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办结,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7、保密工作。落实了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开展了《保密法》宣传;落实了相应的保密技术装备;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加强了秘密载体管理;完善了涉密设备定点维修工作,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8、防邪工作。坚持依法治邪,防邪工作与综治、精神文明、工会和老协工作相结合,平时注重对职工及家属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目前,林业局职工及家属无参加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现象。
(二)职能目标
1、乐山市目标任务。(1)普通路网向综合次枢纽跨越。安全、高效地完成了影响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15根香樟树(原525厂内)的移植工作。(2)全面完成“六个跨越、六个美丽”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矿区、森林校园创建活动,完成了13个新农村的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88%,超目标任务50%11.88个百分点;生态公益林地374316.3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09%,超目标任务17%的4.09个百分点。(3)民生工程。一是完成管护国有林25.78万亩,管护成效显著,2013年度国有林管护通过了省复查。二是巩固退耕还林6.6万亩。市政府与各镇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10年、2013年的荒山造林和2012年度退耕还林专项建设的后续产业发展种植项目和养殖项目通过了省级复查;兑现完成了2014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91.6万元,惠及全市14个镇乡96个村17850户59348人;2014年退耕还林专项建设,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30%,于2015年5月前完成。三是生态效益补偿12.28万亩。完成2014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兑现金额181.17万元,涉及2个镇乡17个村,4585户,实施补偿面积12.28万亩。我市2010年和2013年的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2013年度国有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查。
2、专项目标。一是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任务与民生工程相同。二是灾后重建生态修复项目。上级财政总投资800万元。总投资2686万元的二峨山林区道路改建工程项目,2014年上级投资64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投资800万元;投资56万元的震损林地植被恢复—封山育林2333亩,项目已完成投资28元;投资70万元的森林保护管理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已完成投资50万元,于年底完成;投资34万元的供水设施项目,项目已完成投资18万元,于年底完成。
3、营林工作。完成成片造林0.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0.2万亩,天保人工造林0.2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大田育苗350亩,产合格苗木800万株,四旁植树100万株(其中,义务植树50万株),13个新农村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
4、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全市林木采伐2.95万M³,未突破采伐限额。对2013年的林木采伐迹地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批少采多、批甲采乙的现象。二是办理3宗征占用林地,涉及永久占用面积6.7738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59万元。受理征占用林地1宗,面积41.6亩。对我市44个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5起、越界非法占用林地1起、毁林修路2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三是补办林权证10本,更正林权证85本,办理林权流转12宗,流转面积1490.64亩;新增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宗,面积10490亩,抵押金额1100万元;解除抵押业务11宗。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强化H7N9流感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5户,对全市17家经营户及2家餐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超出许可的行为。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了预测预报机制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案,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防治等专项调查,及时掌握我市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为预防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截止目前,共办理林木调运检疫1650件,竹木、种苗调运检疫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六是对全市105家木材经营户的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机械及能力、场地堆放木材来源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2起非法经营加工点,非法经营削片点2处,非法加工企业2起,均已依法处理。七是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受理并办理4847件,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八是调处林权纠纷2起。九是政策性森林保险。全面启动了森林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参保面积共26.0592万亩(其中,公益林计9.4682万亩,商品林计16.591万亩),涉及市林场及13个有林镇乡,农民缴纳保费49471.15 元,保额达12659.149万元。十是完成市重点工程——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黄湾服务接待区-黄湾武术文化小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收集体林地0.6074公顷。十一是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查验木材运输车辆2683台次,木材21435 M³。
5、林业执法和森林防火工作。一是林业执法。森林公安先后开展了“亮剑行动”、“2014天网行动”、“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工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警力275人次,出动警车143台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起,处罚违法人员10人,收缴罚没款2万元;立林业刑事案件12起,查破3起,其中,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6起,立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1起,侦破滥伐林木案1起,逮捕1人,立盗伐林木案1起,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品案1起,有效地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森林防火工作。全年共发生森林火情3起,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通过超常规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强化宣传,强化值班,严格火源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查火案、加强县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设备建设等措施,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6、固定资产和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890 万元,为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118.1 %,超目标任务18.1个百分点;完成本级财政收入100万元,为目标任务100万元的100%。
7、其他工作。在旅博会期间,全面完成了乐峨高速彭桥路口-桂花大道路口公路右侧长160米以及到围墙600米景观带的造型绿化工程;完成省级投资50万元的峨眉疗养院绿化工程;第29责任片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花海迷宫”项目的场地清理、除草、油菜播种等工作。
(三)单项目标
1、计生工作。林业局投资0.8万元,对市政府下达我局的计生“三结合”40户进行了技术培训、资助农资化肥和提供农经信息,对1个基地进行了维护。
2、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林区采伐、林区采矿、林业企业、林区职工住房、单位内部及车辆安全为辅,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000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多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以森林防火为重点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139处。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3、环保工作。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指导镇乡推进森林乡村、森林矿区、森林校园等创建活动;开展了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整洁、绿化优美。
4、消防工作。我局消防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贯彻消防法规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落实了消防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12次;配置了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消防组织18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大检查,全年无一起火灾事故发生。
5、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共受理并办理4847件。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人员实行“看板管理”和上班签到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上班情况督查,督查情况与职工评先评优、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有效地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6、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双休日、森林公安民警行政执法、森林防火应急值守等值班制度;制定完善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扑火应急队伍23支,按照扑火实战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巡回宣传、发放资料、开展演练等形式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旅博会期间,抽调8人参加了旅博会期间的秩序维稳工作;按时办理“书记.市长信箱”及市长热线电话交办7 件,办结率达100%。
7、电子政务。始终坚持“三专一定”的原则,认真搞好党政网的管理工作,及时收发文件及报送材料。全年无人为中断事故,无泄密事件发生。
8、档案工作。认真执行《档案法》相关规定,完成档案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装订工作。
9、统计调查工作。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统计专业培训,及时更新和提高业务知识,按要求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全年,无统计违法现象发生。
10、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方案》;安排20余人次参加了省林业厅、乐山市林业局及我市组织的相关培训;结合政务中心、镇乡集中办事日、下乡等工作,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发放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万份;组织全市镇乡林业员、森林管护人员参加的培训学习4次,参加学习人员200人次;建立、健全和完善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涉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等部门规章制度,促使各项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聘请法律顾问1名。
1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我局以“旅博会”为契机,认真开展“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专项行动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机关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绿化环境优美;第29责任片区秩序井然、干净卫生;完成了全市13个村的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工作。
12、整治城乡私搭乱建、乱种乱养工作。对全市核发了两证的48家林木苗木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管,对出现的乱种乱养,及时制止,第一、二、三季度考核分别为98分、99分、99分。
13、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及时办理回复市人大代表提案4件,均为满意。
14、信息督查工作。年初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全年完成乐山市林业局、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林业政务信息采编100分,为目标任务的100%,调研2篇。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等各项目标任务都有序推进,按时总结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我局专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配合农业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16、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我局成立了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积极配合园林局做好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我市国家园林城市顺利通过复查。
17、为挂联镇乡服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1.1万元,兑现荒山造林资金1.95万元;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与川主乡杨河村13户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慰问贫困党员1万元;指导2个村完成村道和公共场所绿化,补助资金10万元。
(四)日常监控
我局党政网运行正常,按时在网上收文、报送材料,未发生一起迟签或漏签文件事件,对乐山和市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也进行了分解和落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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