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峨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峨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股室都落实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股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提交给局行政办公室,由信息管理员负责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根据《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营林、林政、财务、森林公安等各股室积极配合,纪检组长负责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察,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再由操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网上公开。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对业务科室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科室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领导审核负责,并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从程序上确保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2014年,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组织机构简介2条、财政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0条。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林业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林业信息,均已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林业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林业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认真开展了政府林业信息清理工作,梳理出拟编入政府林业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进行了严格慎重的保密审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政府林业信息分为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府事项信息、便民服务等7个主题类目。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收取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特别是最新信息的及时更新还不够。
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工作部署安排、结果信息多,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分析、督查整改信息公开少。
四、下一步改进方向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务信息公开室提出的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主抓、局纪检组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为: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着力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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