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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急通知

 

 

 

 

 

 

双府发〔2013〕26号 签发人:汪永忠

双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有林村、镇属各部门: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外出旅游,进山入林活动人员将大幅增加,加之秋收季节,农事用火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范工作

各村要把做好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林业工作和林区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打破“秋季无森林火灾”的常规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戒备,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力争国庆节期间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和“森林防火专项检查”活动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响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在9月24日-9月30日期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增强全民防火观念,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制落实是否完全到位,火源管理是否完全到位,防火宣传是否完全到位,物资储备是否完全到位,内业建设和战备值班是否完全到位,扑火应急准备是否完全到位,监督检查是否完全到位”的要求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在9月30日前要把内容逐项再检查一遍,隐患逐段再检查一遍,问题逐个再整改一遍。要集中力量清理采伐迹地残留物和林内可燃物,最大限度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林火发生率,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镇林业站、森林管护站要深入各有林村进行一次大检查,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一切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各村、组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化对痴呆、精神智障人员、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玩火、失火;要加大野外用火管理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五不烧”、“十不准”的用火要求,即: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无人看守不烧,风大不烧;不准烧荒、烧垦,不准在森林内烧灰积肥,烧地边地坎,不准在林内烧烟,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烧运材障碍物,不准烧药山,不准在林内打火把照明,不准火攻驱兽、明火枪狩猎,不准小孩玩火、痴呆人用火;重点部位要定人死看硬守;要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所有巡山员要到岗到位,做到监测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加强值班备勤,妥善处置火情

各有林村要加大防火值班力量,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组织人员防守;要随时做好一切应急准备;遇有火情村、组干部务必在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同时要将火情及时、准确、全面归口上报,上报电话:5360326,不得迟报、瞒报、乱报、在扑火过程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孕妇、老人、未成年人和体弱有病的人直接扑火,坚决做到火扑灭,零伤亡。

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5360326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双福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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