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乡关于印发《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平乡关于印发《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乡属单位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乐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和《峨眉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我乡制定《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大家,请各村、各乡属单位及部门按照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14 年是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第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乐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和《峨眉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以依法治理为主题,紧扣推进依法治市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扎实推进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依法治乡2014年目标任务,为我乡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党政办公会、部门办公会议和村两委会定期会前学法,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村两委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司法公职人员,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征订、编印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在观看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类栏目。乡依法治乡办依托短信、微博、网络等资源向群众宣传普法知识。逐步建立我乡法治文化长廊等固定普法阵地,在每个村设立法制宣传栏,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和“法制赶场”、“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送法下乡等各种普法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文化宣传中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依法执政方面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乡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乡纪委、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部门:乡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牵头部门:乡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乡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八)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 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推动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中心、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政法办,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司法改革方面
(十)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派出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一)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逐步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二)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牵头单位:乡文化站,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国电信峨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峨眉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峨眉山市分公司,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经发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新平”、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五)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继续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7个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向行政村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力度。(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六)强化工作监督。建立依法治镇监督体系。乡人大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乡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乡政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牵头单位: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七)落实问责制度。在乡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牵头单位:乡纪委,责任单位:乡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八)严格工作考评。加强对依法治乡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部门、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牵头单位: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九)明确落实责任。成立新平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依法治乡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乡日常工作,建立完善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4月)
各村、乡属单位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乐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和《峨眉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我乡制定《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大家,请各村、各乡属单位及部门按照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新平乡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14 年是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第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乐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和《峨眉山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以依法治理为主题,紧扣推进依法治市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扎实推进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依法治乡2014年目标任务,为我乡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党政办公会、部门办公会议和村两委会定期会前学法,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村两委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司法公职人员,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征订、编印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在观看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类栏目。乡依法治乡办依托短信、微博、网络等资源向群众宣传普法知识。逐步建立我乡法治文化长廊等固定普法阵地,在每个村设立法制宣传栏,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和“法制赶场”、“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送法下乡等各种普法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文化宣传中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依法执政方面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乡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乡纪委、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部门:乡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牵头部门:乡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乡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八)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 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推动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中心、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社事办、政法办,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司法改革方面
(十)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派出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一)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逐步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二)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牵头单位:乡文化站,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国电信峨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峨眉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峨眉山市分公司,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经发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新平”、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五)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继续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7个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向行政村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力度。(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六)强化工作监督。建立依法治镇监督体系。乡人大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乡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乡政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牵头单位: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七)落实问责制度。在乡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牵头单位:乡纪委,责任单位:乡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八)严格工作考评。加强对依法治乡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部门、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牵头单位: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九)明确落实责任。成立新平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依法治乡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乡日常工作,建立完善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完成时限: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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