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乡关于印发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
新平乡关于印发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关于印发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584号)文件及《峨眉山市农业局、峨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农业[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新平乡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大家。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抓好,做到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其中公示时间为7天,油菜(2013年秋播/2014年夏收)良补公示时间:2014年3月1日—7日;水稻、玉米良补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7日,如果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要进行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3天。各村负责将自己辖区内的水稻、玉米、油菜种植面积登记、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采用统一格式(乡政府发表格)上报乡政府汇总。油菜于2014年3月9日前,水稻、玉米于2014年8月23日前上报,附上村、组汇总表(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村长、组长签字),公示表和花名册农户应签字。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峨眉山市新平乡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峨眉山市新平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14年四川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情况汇总表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峨眉山市新平乡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关于印发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584号)文件及《峨眉山市农业局、峨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农业【2014】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峨眉山市新平乡2014年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和“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主要农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要求
坚持整体推进。按照水稻、玉米、油菜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全部补贴。
坚持品种择优。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高产、优质、抗病的优良品种。
坚持农民自愿购种。各村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市农业局推介的优良品种,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及本村实际,公开推介主导品种,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购种。
二、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
全村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的农户和其他种植者(主要包括国有农场或承包(租种)国有农场土地的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
(三)补贴方式
资金实行直接补贴方式,即根据2014年实际核实的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资金直接发放到种植农户或其他种植者。
(四)发放方式
全部通过“一折通”方式直接兑付。
三、主要工作及程序
(一)补贴资金拨付
各村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报乡农业服务中心后报市农业局核定后,市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市信用联社,市信用联社负责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通”帐户。
(二)加强宣传
乡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会,通过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向社会公布,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村委要将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核实补贴面积
市农业局负责实际种植面积的终审确认。村委会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种植面积核实,乡政府汇总。具体以组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补贴资金发放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补贴资金发放。乡人民政府在负责审核、确认实际种植面积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组、户的良种补贴清册。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村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一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户和其他种植者。
(五)良种推介与管理
根据近年各村新品种展示、示范情况,结合市农业局的总体要求,乡政府宣传,按照尊重农民意愿、遵从品质优先、遵守市场公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农民选用优良品种,促进优良品种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品种、品质结构优化。
(六)补贴种植户确认和资料归档
村委会负责组织登记享受补贴的农户或其他种植者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联系方式,受补贴农民或其他种植者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各村要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乡、村、组有面积落实表和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镇乡和市农业局保管。村、组级到户补贴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镇乡农作物良种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以备检查。
四、种植面积核实
种植面积核实主要包括核实对象与指标、核实权限与归口、核实程序、面积核查、监督与公示、核查截止时间等,具体办法见《峨眉山市2014年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良种补贴种植面积核实细则》。
五、建立展示示范区
(一)建立示范区
每个村都要建立一定规模的良种展示示范区,把示范区建成良种补贴、品种展示、技术推广、政策宣传、产业化经营的示范窗口。
(二)推广主推技术
水稻大力推广旱育秧、优化定抛、强化栽培、免耕栽培、杂糯间栽、机插秧等;玉米大力推广育苗移栽、地膜覆盖等;油菜大力推广育苗移栽、免耕栽培等轻简化栽培技术。
(三)引导产业化经营
引导种植农户与加工、收储企业之间建立良性的利益连接机制,帮助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作物订单生产基地,并从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服务,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长张启顿为组长的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二)强化部门协调
各村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管理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落实工作经费
为保证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按综合户数1.00元/户核定解决所需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品种的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的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五)搞好政策宣传和公示
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大力宣传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惠农政策。要严格实行补贴面积组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财政所、乡农业服务中心设立监督电话:0833-5389332。
附件2
新平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启顿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智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万里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吴 华 纪委副书记
杨元高 财政所所长
罗 建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范永涛 文化站站长
苟 鹏 民政办主任
雷国元 司法所所长
李成元 社事办主任
庞方全 村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由罗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833—5389332)
附件3
2014年四川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查登记及公示表
农作物名称: 村名: 镇 (乡)政府负责人签字(盖章):
| 社(组)名 | 户主姓名(或其它种植者姓名) | 2014年实际种植面积(亩) | 补贴资金(元) | 户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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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组)长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备注: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社(组)对农户(或其他种植者)进行逐户登记、造册。表格不够可另加,小数点保留一位。各镇(乡)政府组织在各村、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要进行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