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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峨镇府发[2013]25号

  峨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解决我镇灾后城乡住房问题,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峨山镇“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

  组 长:童登俊 镇 长

  副组长:舒缅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建中 副镇长

  张路彬 党委委员

  成 员:苏泗全 村建所负责人

  张 坤 国土所负责人

  林海佳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尹建华 民政助理员

  赵进祥 村建所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所,由苏泗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峨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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