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峨胜府[2013]42号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11月24日在山东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燃爆事故抢险工作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好1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尧桂芳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王文清为信息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落实。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道路交通、水库、烟花爆竹、建筑、建设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农机、电力、企业、民爆物品、消防、学校暨校园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及领域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
1、道路交通、水库、防洪安全
组织对道路交通、水库安全的检查,对辖区内的国、县、村、组道路、桥梁、水库的安全隐患仔细进行排查、整治上报。集中整治以下行为:
(1)机动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微型客车不按规定粘贴太阳膜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行车的。
(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从事包车业务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3)客运、物流等企业未落实车辆日检、例检、驾驶人教育、学员培训、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运营的;GPS安装、使用、管控不按规定执行的。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
2、烟花爆竹、企业安全
(1)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
(2)组织对企业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安办
3、建筑、建设施工安全
组织对辖区内建筑(特别是农房建设)、建设工地的安全大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建设,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杜联荣,责任部门:镇经发办
4、学校安全
组织对辖区学校以及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副书记王军华,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组织对商场、超市、网吧、歌舞厅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全镇农村、企业、街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取缔违法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胡学森,责任部门:镇安办
6、危险化学品安全、电力、农机安全
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等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市经信局对天然气管道及输油管道的监测和检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电力、农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安办、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联合执法。落实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镇安委办、经发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站、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行政监督。镇人大要加大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职的要认真查处;对履职不到位,产生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电话:5523149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5日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尧桂芳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永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杨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军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杜联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学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程艳梅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何顺峰镇安办主任
徐筱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爱军财税所所长
余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丽华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程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伍文刚胜利派出所所长
黄其康专职安监员
王文清应急办主任、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顺峰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清为信息员。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11月24日在山东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燃爆事故抢险工作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好1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尧桂芳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王文清为信息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落实。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道路交通、水库、烟花爆竹、建筑、建设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农机、电力、企业、民爆物品、消防、学校暨校园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及领域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
1、道路交通、水库、防洪安全
组织对道路交通、水库安全的检查,对辖区内的国、县、村、组道路、桥梁、水库的安全隐患仔细进行排查、整治上报。集中整治以下行为:
(1)机动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微型客车不按规定粘贴太阳膜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行车的。
(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从事包车业务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3)客运、物流等企业未落实车辆日检、例检、驾驶人教育、学员培训、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运营的;GPS安装、使用、管控不按规定执行的。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
2、烟花爆竹、企业安全
(1)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
(2)组织对企业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安办
3、建筑、建设施工安全
组织对辖区内建筑(特别是农房建设)、建设工地的安全大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建设,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杜联荣,责任部门:镇经发办
4、学校安全
组织对辖区学校以及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副书记王军华,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组织对商场、超市、网吧、歌舞厅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全镇农村、企业、街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取缔违法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胡学森,责任部门:镇安办
6、危险化学品安全、电力、农机安全
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等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市经信局对天然气管道及输油管道的监测和检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电力、农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操作。
责任领导:副镇长张永贵,责任部门:镇安办、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联合执法。落实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镇安委办、经发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站、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行政监督。镇人大要加大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职的要认真查处;对履职不到位,产生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电话:5523149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5日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尧桂芳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永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杨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军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杜联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学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程艳梅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何顺峰镇安办主任
徐筱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爱军财税所所长
余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丽华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程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伍文刚胜利派出所所长
黄其康专职安监员
王文清应急办主任、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顺峰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清为信息员。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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