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
打印 分享到: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峨胜府发[2013]41号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峨安委办[2013]4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今冬明春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工作。时间安排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监督,以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为重点,以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为突破口,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镇加强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书记尧桂芳为组长,副书记王军华、人大主席杨琼、副镇长张永贵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王文清为信息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的领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

  加强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利用公开栏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还要以会代训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宣传教育使村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本次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责任书认真抓落实,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农户要严格监管,并且签订承诺书。

  五、突出重点

  1、组织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由副镇长张永贵牵头,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2、组织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的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由副镇长张永贵牵头,镇交通管理站负责。

  3、组织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六、加大监察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镇纪委、镇安办要坚持日常性监督检查。设置举报电话:5523149。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奖励每起500元。(市上每起奖励5000---10000元)

  胜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峨安委发[2013]43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尧桂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军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永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程艳梅镇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王淑枝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何顺峰镇安办主任

  徐筱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爱军财政所所长

  余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丽华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程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清应急办主任、安办工作人员

  黄其康专职安监员

  伍文刚胜利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顺峰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清为信息员。

  胜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