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镇2013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胜利镇2013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
1、村(社区)和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领导小组,村社有有专职安全员、信息员,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有专职安全员,支书或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处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村(社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2、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主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3、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宣传国家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措施,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在本辖区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为依法监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掌握辖区食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单位的基本情况,形成台账。
5、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畅通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6、村(社区)要坚持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和及时上报群体性聚餐活动报表,卫生院要加强群体性聚餐审核和现场指导工作。
7、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和大型宾馆要进行演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0一三年三月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
1、村(社区)和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领导小组,村社有有专职安全员、信息员,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有专职安全员,支书或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处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村(社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2、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主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3、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宣传国家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措施,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在本辖区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为依法监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掌握辖区食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单位的基本情况,形成台账。
5、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畅通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6、村(社区)要坚持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和及时上报群体性聚餐活动报表,卫生院要加强群体性聚餐审核和现场指导工作。
7、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和大型宾馆要进行演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0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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