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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的

  峨胜府发(2013)38号

  关于2013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按照峨人口领(2011)07号文件精神,我镇在全镇8个行政村、3个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创建活动。通过各村自查申报,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抽查和考核,经研究决定,以下8个村、3个社区为2013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

  光荣村、熊岗村、月南村、红星村、胜利村、干河村、十里村、夏荷村、钟鼓社区、桑园社区、佛光社区。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8日

  峨眉山市胜利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先进镇申报表


  要

  先

  进

  事

  迹

  
胜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办法。全镇2011年—2013年三年内无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达到95%以上。2011年—2013年度人流比均控制在1:0.21 ,均低于市上下达的人流比率;连续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3%以上;认真落实了“两包一挂”工作机制;确保各村人均1元的村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每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奖励扶助都及时准确的上报、兑现;有布局合理的“五个一”村计生服务室。巩固计生协会组织、参与、监督、管理计生工作,确保计生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提高了人口素质。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意见  
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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