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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的通 知

  峨胜府发(2013)03号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的

  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村民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育龄群众的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其核心是认真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要求,现就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两包一挂”责任制及工作目标

  1、“两包一挂”责任制

  (1)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

  (2)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到位。

  (3)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奖惩。

  总的要求是“两无六好”,即:无27周以上大月份补救,无违法生育,领导重视好,制度建设好,技术服务好,干群关系好,队伍建设好。

  2、具体工作目标

  (1)综合避孕率90%,避孕及时率90%,安扎及时率80%,“三查”率95%,出生缺陷干预三级培训率90%,三种人群人数实际比上年减少20%,出生人流比1:0.3,流出人员办证达85%,流入验证达85%,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达100%;村(居)民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达70%,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

  (2)流动人口、已生育子女、新婚夫妇三种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履约率达100%。

  (3)育龄人群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三证持证率达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达100%,奖励扶助对象审核上报准确、兑现率达100%。

  (4)流动人口办证率、验证率、已婚妇女寄回证明达98%。流动人口“三查”服务面达100%,提交信息准确率达95%。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落实

  工作经费按人均1元落实到村、由镇统一管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目标奖惩

  1、工作经费:年终考核合格村按400元划拨。

  2、目标奖惩:凡接受上级检查的村不合格或给全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有违法生育的村,扣全部“两包一挂”经费。年终分别接受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和本镇组织的考评组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按镇《绩效考核办法》实施。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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