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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峨胜府[2013]37号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峨眉山市峨府办【2013】46号文件精神和2013年10月25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蔡其宏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王文清为信息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工作。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落实。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道路交通、水库领域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

  1、道路交通

  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对辖区内的国、县、村、组道路、桥梁的安全隐患仔细进行排查、整治上报。集中整治以下行为:

  (1)机动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微型客车不按规定粘贴太阳膜的;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行车的。

  (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从事包车业务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3)客运、物流、驾校等企业未落实车辆日检、例检、驾驶人教育、学员培训、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运营的;GPS安装、使用、管控不按规定执行的。

  2、水库安全

  重点对峨秀湖、瓢儿井水库、赶山河、峨眉河、虎溪河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时间步骤

  我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3年10月28日-31日)

  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详细部署,要积极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居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发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公开信》《致货车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切实做到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2月15日)

  由安办牵头,镇交管站参加对辖区内道路和交通运输企业、水库等开展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依法依规认真排查人、车、路、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措施和结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2月16日-2月28日)

  各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有难度不能立即整改的,应按相关规定制定整改方案,逐步实施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联合执法。落实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镇安委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站、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行政监督。镇人大、镇纪委要加大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职的要认真查处;对履职不到位,产生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举报电话:5523149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8日

  胜利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蔡其宏 镇长

  副组长: 杨 琼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军华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永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何顺峰 镇安办主任

  徐 筱 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爱军 财税所所长

  余 红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丽华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程 文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伍文刚 胜利派出所所长

  黄其康 交管所副站长 专职安监员

  王文清 应急办主任 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顺峰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清、黄其康为信息员。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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