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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境内各相关企业: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普降暴雨,近期雅安、都江堰等地强降雨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我市将有两次区域性暴雨过程,防汛救灾形势依然严峻,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办公室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峨委办〔2013〕2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企业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镇乡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汛期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乡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结合本辖区、本企业的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安全度汛的对策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对存在水患、山洪等灾害威胁的矿井和存在软弱构造面滑坡体、地震次生裂隙等灾害隐患的矿山要加强巡检、排查,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防水和防边坡垮塌等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对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及采场边坡、矿山公路边坡的管理和监测监控,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发生。排土场应重点检查坝体、排渗系统、排洪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可靠有效以及周边山体是否异常,发现隐患及时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保证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清净下水池”的管理,既要防止内涝,也要防止危险化学品外泄。

  三、强化管理,加强应急值守

  各镇乡和单位要建立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物资,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和气象预警信息,接到橙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所有地下矿山企业和有可能发生洪水、山体垮塌、泥石流、透水、溃坝等灾害的企业要坚决采取主动避让措施,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作业,并撤出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办公场所在河边、沟边和岩边的企业不得留人在办公室值班;严格灾情、险情速报程序和时限,保障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因暴雨停产停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拉网式”的隐患大检查,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备查,确保隐患排除后方可复产复工。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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