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
紧急通知
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
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四川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6月初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立即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和《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峨安委办〔2013〕15号)部署,开展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专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相关档案,并于2013年6月9日下午18时前将首批排查情况报市安委办。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本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立即部署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专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相关档案,按照《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峨安委办〔2013〕15号)文件要求做好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镇(乡)、部门负责人要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亲自部署、带队,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凡镇、乡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违纪、排查治理不力等现象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涉嫌违法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奚鸣
联系电话:13508134526 0833-5527648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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