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安监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峨眉山市安监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今年1-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3起,死亡8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1.5%,死亡人数下降38.5%,受伤人数上升1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3.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7人(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3人),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火灾事故7起,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控制指标相对严峻。
二、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综合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与18个镇乡、47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下达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对各镇乡、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下发安监局文件36份、安委会文件4份,安委办文件24份,其他文件15份,编发《峨眉安监》15期。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定了《安监局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计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执行。制定了2013年度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召开全市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化品、职业健康监管及“打非治违”等工作会议22次,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市及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部署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取得实效。将安全工作的要求、部署、措施落实下沉到企业、一线、“操作手”。
三是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全市共出动咨询人员311人、宣传车68台次,张贴、悬挂安全标语200余幅,展出宣传展板10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上报并被采用各类政务信息59条次。各矿山企业选派50名矿长、安全员到省、乐山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镇乡级部门领导150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260名,管理人员560名,送培特种作业人员268名,普工3658名。
四是强化行业监管
(一)煤矿:一是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制定了《峨眉山市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法》,严格按程序、标准对煤矿企业开展复工复产验收。二是按照“5.12”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市所有煤矿于5月12日全部停产,停止供应并封存火工产品,同时开展覆盖所有系统的隐患排查。三是加大日常监管。检查煤矿121矿次,其中我局检查85矿次,陪同上级部门检查12矿次,陪同市级领导督查停产情况24矿次,出具现场处理决定书81份,复查意见书33份。三是扎实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以煤矿顶板、瓦斯、运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四是全面落实“七条规定”。印发《峨眉山市煤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开展了“七条规定”宣传、培训、承诺。落实了市领导包矿联系制度,并将《七条规定》作为市领导包矿制度的重要内容。五是全力做好停产停工期间安全工作。按照6月3日乐山市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市所有煤矿按要求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包括生产、建设和整改行为),对全市煤矿企业逐一进行拉网式督促检查和巡查、暗访,目前,我市所有煤矿企业已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按照上级要求对井口或井下运输绞车进行了锁定,落实了值班人员,认真做好井下通风、排水、瓦斯监测监控、巡检等工作。八是积极做好第一、二批关闭煤矿相关工作。第一批1处煤矿已完成关闭工作,确定了第二批8处关闭煤矿并上报,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上半年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死亡1人,进度可控。
(二)非煤矿山:一是严把节后复工复产关。深入6家重点监控矿山和全部地下矿山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把关,全市已有47家企业按相关程序复工复产,其余有31家企业因自然灾害、市场及自身原因还未申请节后复工复产。二是做好矿山防汛、地灾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矿山防汛、地灾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非煤矿山震后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是强力推进矿山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目前有13家企业已通过了省、乐山市局组织的矿山标准化验收,其余还未通过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已按《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有18家企业基本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四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分三个检查组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检查,共出动安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89条,现场责令立即改正16条,责令限期整改173条,责令暂时停止生产1家,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力、矿山生产建设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19家矿山企业实施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20余万元。五是抓好安全培训教育。举办了两期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共计培训200余人。六是积极推进新、扩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全市升能的7家矿山, 1家接受评审,进入整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阶段,其余6家还在建设期间。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联席会、部署会、推进会等方式安排部署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车辆29台次,查处13家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户,没收非法烟花爆竹1800公斤,查处非法销售“孔明灯”经营户17家,收缴“孔明灯”600余个。查处了自安监局成立以来涉案数量最大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查缴烟花1794组、各类甩炮230箱、擦炮30箱、非法包装标识5000余份及土炮1000余公斤,现场测算其案值30余万元,涉案当事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新增加的14个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从业资格培训。对我市境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32条,已整改121条,正在整改11条,出具检查记录36份。
(四)职业危害治理:制定开展粉尘及高毒物质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涉及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要求市内5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督促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体检,目前已有2300人体检。川投峨铁、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已通过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五)冶金: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召开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2次。强化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督促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切入点,督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条件。
五狠抓党建纪检监察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活动,让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入脑、入心、入行为。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党务信息全部上墙,完善了党员信息的采集和“双报制”工作。确定1名同志拟发展为中共党员,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组织参加“党的知识”培训。切实开展了“挂、包、帮”工作,确定联系贫困老党员7名,在春节等节日开展帮扶慰问活动,送去慰问金3000元。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201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13纪检监察要点》,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开展了“三项建设”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主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十项规定》,出台《八项规定》,并将所有《规定》装订成册,发各股室组织学习贯彻。转变工作作风,公开“三公” 经费,接受群众监督。全局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例。
三、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二是做好煤矿关闭和兼并重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完成关闭任务,同时严格按要求抓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工作。三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重点抓好煤矿安全的同时,狠抓消防、道路和水上、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做好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把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责双岗”,党政齐抓共管;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管责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按照“四不放过”,严格责任追究。五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六是着力推进“安全社区”创建。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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