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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me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联系(地址: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邮编:614200;联系电话:0833—5521607;电子邮箱:emszw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弘扬“团结、开拓、实干、争先”的峨眉山精神,在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由一名政府办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发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了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有记录,政府信息公开必须经初审、审核、审发,才能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围绕“‘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工作主题,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3条,包含了领导分工、建议提案、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民生工程、视频新闻、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等内容。公众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涉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在公开深度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遵循信息必须经初审、审核、审发,才能对外公开。

  2、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公开公众关注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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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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