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乡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龙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的
关于撤销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的
通 知
泗河沟水库灌区各村: 从现实看,我乡依托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管理该水库,其与现行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关于水利设施归口管理政策精神不符。同时,从2001年9月以来,原管委成员大都退出了村两委班子,长期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安全、协调、维护、稳定等重大责仍由乡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担当。在水库综合效能发挥上又与两级政府的发展规划不能有效衔接。为确保库区及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灌区生产、生活用水等,同时又提升泗河沟水库综合开发利用率,经研究现决定撤销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
泗河沟水库及相关设施等交由市水务局统一管理;泗河沟水库管理委员会存续期间对水库的租赁合同因已到期现予以终止,通知之日原管委会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和劳务等问题由管委会自行处理,或者依法予以一次性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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