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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me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室联系(地址: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邮编:614200;联系电话:0833-5522328)。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了信息发布台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涉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在公开内容和公开质量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2、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按照《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峨眉山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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