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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都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乐都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上统一部署,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延伸公开渠道,加强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镇依法行政和效能建设,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二是把握重点,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除涉密、涉稳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三是优化公开形式,利用镇政务公开栏、峨眉山市政务网、峨眉新闻网等渠道,宣传我镇在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情况。四是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岗位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充实内容,我镇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明确,通过规范内容,实现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规范、真实、有效。二是及时更新,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共5类:一是概况信息,主要包括地区行业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二是计划总结,主要包括计划总结、发展规划;三是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等;四是财政信息;五是政府事项信息,主要是公共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我镇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乐都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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