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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罗目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 通知

  
  罗府发〔2013〕7号

  罗目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罗目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厂矿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精神,以及峨眉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为了切实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和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罗目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罗目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罗目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罗目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居)两委、单位、党政机关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切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指导思想,及时就近地组织力量对火灾进行有效的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以利更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各村(社)、单位都应组织相应的,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伍,并为广大群众义务扑火。不要动员老年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本“预案”所作出的有关扑救森林火灾的一切决定,所有全镇的党团组织、干部、群众都应遵照执行。

  (四)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就地扑灭的原则,由发生地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同时如实上报政府及护林防火办公室。

  (五)扑救森林火灾,要保持通信畅通,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全体人员必须服务指挥、听从命令,严守纪律,重视安全,科学灭火。

  (六)本护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罗目镇政府内,值班电话:5320251。森林防火指挥部“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系统

  (一)现场扑火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全面指挥。分管副镇长负责前线扑火技术指导,具体指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到现场后,一切听从市指挥部安排指挥。

  (二)各村(居)两委、镇属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全体人员,在接到镇护防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扑救森林火灾通知后,应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达指定位置,绝不允许有成员单位缺席、如不服从调动延误扑火时机,造成损失的,必须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扑火需要的交通车辆,扑火队伍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等一切物资均由镇护防总指挥统一调度。

  三、扑救森林火灾队伍的组建

  (一)在现有有林的村组建设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扑火队11支,扑火队员364人。其中:川主村34人,郭坪村36人,刘山村12人,卢山村24人,中心村34人,高枧村57人,建新村32人,阳光村28人、和平村26人,鞠安村32人、建新村32人、49人。

  (二)镇属各部门、建新、中心两村共同组织一支91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全镇共计组建义务扑火队12支,扑火队员共389人,均应造册登记,并送镇护防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扑救森林火灾,后勤组织调配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现场需要,应做好各项相应的准备工作,由镇护防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配备灭火器4支,砍火源隔离带用的长把弯刀100把,竹制叉头扫把、拖把100把,铁锹50把、手电筒30副、毛巾等相应的扑火救灾工具设备存放于镇护防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备急用。

  (一)交通运输:由镇长宋继东负责扑火救灾车辆调配。

  (二)前线扑火:由副镇长胡晓峰负责一线技术指挥。

  (三)通讯联络:由副镇长、武装部部长熊伟负责扑救火灾的通讯联络和协助前线扑火救灾的技术指导。

  (四)食品、物资供应:由副书记吴春梅、财政所周桂华、党政办许晓燕负责扑火救灾工作现场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

  (五)医疗救护:由副镇长熊伟负责组织火场救护及药品施救等工作保障。

  (六)扑火现场的社会治安及协同森林公安办案:罗目派出所所长程拯负责。

  (七)救灾安置及宣传报导:由镇人大主席罗毅文、镇长助理阮田负责。灾前、灾后的护林防火日常宣传工作,救灾过程中保持与护办联系,并搞好救灾、安置等各方面的宣传报导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负责“预案”实施的各有关单位和全体人员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安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对玩忽职守等失职者将严追责任,严肃处理。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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