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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知

  龙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单位、造林户主:

  根据峨森林防护(2012)8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加强我镇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我镇森林面积大,针叶树木多、林区交通不便等因素,加之年后气温回升快,林区干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加强近期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宣传

  请各单位和造林户务必加强《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与村、组、造林户和林区坟头责任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通过村、组会议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人流聚集地、林区入口等重要地段刷写标语和悬挂横幅;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特别以“3.25”荒火的教训为例,在1、4月份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防火讲座。

  二、加强巡查,严控火源

  2012年林区砍伐后的残余物,各村、组、林农,严禁在林区内擅自堆烧,应把残余物清出林区外,方可堆烧。在堆烧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线、隔离带,并由专人守护;专职林业巡山员务必加强巡查并在巡查中对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在重点时段(如清明、五一)安排应急值班巡查,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重点时间段镇村两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障通讯畅通。

  三、科学扑火

  如发生森林火灾,村组干部要立即组织所在村的民兵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砍出隔离带和防火线,并通知镇林业站和分管领导;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务必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第一现场指挥扑火;扑火指挥及相关应急工作按《龙池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在扑火中严禁组织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进入火场参加扑火。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我镇将对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不到位,产生严重后果的村或个人限制其林业砍伐指标。

  龙池镇森林防火办电话:5582067 5582040 5582124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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