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201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201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一线作业人员
培训的通知
各镇、乡安办及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劳动防护技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现就我市举办201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员分配
非煤矿山一线作业人员(露天矿山还包括长期进入采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地下矿山还包括井口推车、摘挂钩工和破碎站作业人员)。地下矿山、实行坑探的地质勘探作业项目及年核定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山选派不少于6人,页岩、砂岩等矿山选派不少于2人,其余矿山选派不少于4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掌握和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自我防护救护技能等。
三、培训单位及地点
培训单位:峨眉山市犍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四级资质)
培训地点:峨眉山市佛光东路177号(符汶桥头)
联系人:唐淑容,13881311541
四、培训时间及班次安排
1、第一期地下矿山企业培训班:2013年2月26日下午2时至6时报到,2月27日—3月3日培训和考试;
2、第二期露天矿山企业培训班:2013年3月4日下午2时至6时报到,3月5日—3月9日培训和考试;
3、若前两期未参加培训的各企业人员,由我局另行通知安排培训。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交培训费用600元/人(含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培训期间食宿由培训学校统一安排。
六、其它事项
1、初训人员报到时每人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复训人员报到时携带初训时所颁发的培训证书(原件);
2、各参培矿山需在选派的参训人员中确定一位领队,以便于管理;
3、请各参培矿山(含独立生产系统、地勘作业单位)及早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凡未按规定要求派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矿山(含独立生产系统、地勘作业单位),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各镇、乡人安办要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派送人员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1日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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