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现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峨眉山锦欣老年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锦欣老年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计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8856.6元。2023年11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8856.6元,处1倍违约金18856.6元。
二、峨眉山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计费、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00851.9元。2023年11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600851.9元,处1倍违约金600851.9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三、峨眉山万寿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万寿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分解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531.6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531.6元,处1倍违约金531.6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四、峨眉山星颐老年护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星颐老年护理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不合理检查、重复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0108.58元。2023年11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40108.58元,处违约金44968.58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五、峨眉山市双福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双福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多计费、超标准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8436.6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18436.6元,处违约金20175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六、峨眉山华港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华港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2965.45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32965.45元,处1倍违约金32750.95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七、峨眉山市龙门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龙门乡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无医嘱计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276.6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276.6元,处一倍违约金3276.6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八、峨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067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11067元,处1倍违约金11067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九、峨眉山市大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大为镇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不合理诊治、超标准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52.96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452.96元,处1倍违约金452.96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峨眉山久成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久成中医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患者处方中的药品使用量与医保系统门诊统筹结算量不一致、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3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33元,处1倍违约金33元;3.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一、峨眉山李志林中西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李志林中西医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患者处方中的药品使用量与医保系统门诊统筹结算量不一致、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04.65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204.65元,处1倍违约金204.65元;3.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二、峨眉山谯氏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谯氏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分解处方、患者处方中的药品使用量与医保系统门诊统筹结算量不一致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728.35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追回医保基金728.35元,处1倍违约金728.35元;3.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三、峨眉山德仁堂中医诊所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德仁堂中医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中医理疗项目无中医理疗执行单、处方笺医师签名与提供的资质材料名字不符、3名护士执业证注册超过有效期等违规问题,不涉及违规费用。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相关违规行为不涉及费用但属于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处1000元违约金;3.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峨眉山市医保局将该诊所处方笺医师签名与提供的资质材料名字不符、3名护士执业证注册超过有效期的问题线索移交市卫健部门处理。
十四、峨眉山江德慧诊所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江德慧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不涉及违规费用。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五、峨眉山蔡氏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蔡氏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诊所存在门诊处方笺不规范的问题,不涉及违规费用。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诊所作出处理:1.约谈主要负责人;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六、峨眉山锦欣老年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锦欣老年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071.6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16071.6元,处1倍违约金16071.6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七、峨眉山华港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华港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404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院作出处理:1.追回医保基金8404元,处违约金8816.8元;2.责令立即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十八、峨眉山市一笑堂大药房兴隆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一笑堂大药房兴隆街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处方中内容与医保系统中销售内容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65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处理:1立即整改,约谈负责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医保中心;2.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3.追回违规费用165元,处1倍违约金165元。
十九、峨眉山市德善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峨眉山市德善堂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使用不实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165元。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中心依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处理:1.立即整改、约谈负责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医保中心;2.追回违约费用8165元,处3倍违约金24495元,共计32660元;3.暂停医保结算,并中止医保协议6个月。峨眉山市医保局将该药店使用不实处方的问题线索移交市卫健部门处理。
二十、四川峨眉山佛光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7日,峨眉山市医保中心将四川峨眉山佛光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佛光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的违规问题呈报峨眉山市医保局处理。2023年12月12日,峨眉山市医保局对峨眉山佛光医院立案调查。经查明,峨眉山佛光医院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将“经纤支镜治疗”、“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咽部特殊治疗”等项目串换收费,违规收取《使用各种内镜加收15%》《腺样体刮除术》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违规支付医保基金共计350071.33元。
2023年12月,峨眉山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对峨眉山市佛光医院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0071.33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35007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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