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局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峨眉山市委市政府、乐山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工作部署为基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严力惩戒严重失信和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有效构筑风险防范体系;厘清部门职能和岗位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精准发力依法履责,全面补强工作短板;确保实现七大工作目标。
一、以提振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商事登记改革,打造便利通畅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
1.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登记许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程度。在全面落实好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先证后照、住所登记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名称登记改革、尝试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争取作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单位。
2.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食品三小条例)》,全面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经营小摊贩的监管。一是制定辖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二是即时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工作;三是对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经营户开展备案管理工作。
3.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换证工作,严格材料审查,规范登记备案。
二、以严格惩戒失信,净化市场环境为目标,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力打击严重违法行为
4.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落实“五证合一”后年报工作新要求,推行企业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大对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年报信息的抽查力度,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严格把控异常名录的纳入和移出,提高年报率,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四是利用简易注销和公告注销方式督导未经营企业主动退出。
5.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强化信用约束,引导社会监督,加大市场主体违法成本,明确市场主体的自律责任;二是强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税务机关提请或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施予强制吊销;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机制,拓展信用监管分类,使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及时纳入信用等级。
6.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开展药品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和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探索化妆品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和生活美容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7.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一是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二是从依靠监管部门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三是实施分类监管,按照使用单位评价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对不合格企业施以约谈或挂牌督办;四是加强与安监、消防、镇街政府的协同配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增强安全监管的社会性。
8.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一是适时组织开展互联网侵权假冒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将监管领域扩展至商标代理组织,规范辖区商标代理市场主体行为;三是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积极受理本区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投诉及打假维权诉求。
9.加大对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一是继续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规范广告经营发布行为;二是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10.加强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监测。做好格式条款审定、评估工作;做好“守重”企业复查工作。
11.强化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一是对全市电商企业网站进行网上巡查,统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电子链接标识,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义务;二是对热点购物节点实施重点监控,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安全。
12.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检查旅游购物场所、宾旅馆、旅行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经营者,严厉打击涉旅行业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强买强卖、诱导消费、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13.继续保持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是加重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等涉及民生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二是主动深化对计量、认证认可、餐饮服务以及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执法;三是严厉打击传销、商业贿赂、违法广告及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四是确保执法办案工作的全市领先地位。
三、以安全可控,风险可控为目标,有效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守住安全底线
14.加强应急响应。凡涉及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的单位和部门,都要建立常设组织机构,制定应急反应预案,通过安全信息预警、动态分析评估、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15.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6.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获证食品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获证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摊贩抽检。
17.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各级医疗机构检查;二是加强对认证企业的监管,推进新版《规范》实施,督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固化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和市、区三级抽验体系,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抽验工作,提高药品抽验工作效能;四是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18.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控。一是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等方式,促进使用单位严格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实现考核实物化和模拟化;三是分别对起重机械使用、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薄弱环节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19.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整治工作,掌握企业状况,完善企业档案;二是加强对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严查无证生产、使用无证原料及不能持续保持发证条件的违法行为;三是做好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以查人员、查设备、查检验流程、查报告为重点,确保检测数据准确规范;四是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20.强化市场整治。大力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及家装市场、汽车及维修市场、日用百货服装市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四、以勤政务实,主动担当为目标,做好做实本职工作,确保监管无盲区,履责全覆盖
21.全力做好商标注册发展和著名商标培育工作。指导新申请商标注册,做好著名商标延续认定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全程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
22.继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借鉴峨眉山景区(全山)和城区重点区域经营者试点工作经验,抓好“诚信乐山旅游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应用,在全市和相关行业普及推广,运用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业、通讯业、快递业等峨眉全域旅游和消费市场主体,完成2017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任务(2021年创建成“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23.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三小”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打造一批餐饮服务街(社区)和小餐饮示范店。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突出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按照“四个最严厉”的要求,继续严打各种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并通过验收。
24.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参与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制定本级质量强市目标考核,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实施品牌和标准化战略。指导中小型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利用标准化工作来促进产品开发销售、改善企业的管理质量和产品质量。结合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指导企业创新升级。
25.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将民营经济指标列入本级目标考核,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26.加强检测机构建设。一是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提高常规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加速峨眉山市食品药品和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三是提升业务技能,严格检测程序,确保检测数据和结论真实准确;四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年度效益同比再增长。
五、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为目标,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27.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局级班子自身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是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党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真正使党支部成为部门工作的领导核心。
2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治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29.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基层所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全员素质;坚持干事创业导向,严查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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